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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一辆百度无人驾驶汽车,在北京南五环路上行驶,车内驾驶座、副驾驶座都有人,但没有去触碰方向盘。在五环上,百度董事长李彦宏向大家描述了乘坐自动驾驶汽车的实时体验:“现在车非常的多,但是还是很平稳,感觉非常不错。前面也有一个屏幕可以展示出来自动驾驶汽车探索的周边的情况,我们的车处在自动驾驶的状态。”最终,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这说明无人驾驶技术正走向成熟。

不过,在法律上,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还是违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换言之,车子有牌照,才能上路,否则不能上路。而无人驾驶汽车是一个新生事物,法律尚是空白,没有规范,即使去申请牌照,也批不下来。所以,法律也要与时俱进,对于无人驾驶汽车的试车、上路、法律责任予以规范。

关于违规上路的法律后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就本案而言,有驾驶员在车上,风险得以一定限度控制,最后也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可以从轻处理,但是毕竟有可不测的危险,影响公共安全,还是要小心为上。以后试车,应事先通知交管部门,并且车前车后也要采取保障措施,以最大程度降低驾车风险,也避免被扣车、被处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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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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