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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王书金“慷慨”矣,而聂树斌亦已悲歌。

今天,河北省高级法院在邯郸审判王书金强奸、杀人案。该案是典型的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法庭上,王书金上诉称,其还有余罪。辩护律师也声称,是王书金在1994年8月5日于石家庄市郊的奸杀一妇女。而检察官答辩,那妇女不是王书金杀的,情节有重大差异。真是天下奇观,辩护律师指控自己的当事人有罪,而检察官在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为何如此?

 

原来,王书金背负三条人命,基本死定,故自愿供述“余罪”,以“立功”求生(其实,根据刑法,王书金供述的与指控的是同一罪名,交代余罪是坦白,不构成立功)。而检察官否认系王书金奸杀,则是为压住聂树斌案,不予平反。因为,王书金所供述的案件,早在1995年就石家庄中院认定是聂树斌所为,且聂已经被执行死刑。如果认同王书金供述为真,则聂树斌冤案势必平反。是故,辩护人与公诉人在庭上,各怀目的,形如错乱。聂树斌母亲在休庭后,直斥检察官“胡说八道”,并说:检方出示的花衬衫,和当初公安机关拿到他们家的衣服不是一件。公安拿的是长袖,此次法庭展示的是件短袖的。

 

窃以为,奸杀案是否王书金所为,需要多方证据印证,而不能以庭审来认定。王书金自认“真凶”,有重大嫌疑,应当立案侦查漏罪。同时,聂树斌案显然“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应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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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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