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刑事案件中,家属请了辩护律师后,发现辩护方向不对,可否直接更换该辩护律师?这个事情还真的不简单。

昨天下午,接到一个法律咨询:一个银行职员被指控,与房屋中介里应外合,虚构材料贷款,被以贷款诈骗罪刑事拘留。家属经人介绍,请律师辩护,约定三个阶段辩护(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费十万元。但签订合同不久,家属与律师的分歧巨大。律师认为指控贷款诈骗罪基本属实,但家属认为涉嫌的是骗取贷款罪,双方闹的不可开交。家属准备解聘律师,另找律师辩护。律师的态度是,他的已经得到当事人的授权,当事人对其辩护工作满意,不同意更换律师。此时,律师是否可以继续辩护?

窃以为,家属可以解除聘请律师合同,但是不能解除律师的辩护权,除非律师自动退出辩护。因为,家属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协议,该委托合同,是一种利他合同,即有利于第三方(当事人)的合同。在获得当事人同意之后,律师与家属、当事人形成三方关系,即家属出费,律师辩护,当事人受益。现在家属要解除聘请律师合同,即不付费,律师可以退出辩护,但是律师也可以不退出辩护,即与当事人另外签订委托合同(譬如约定其他人付费或者以后付费)的方式后,继续辩护。换言之,家属不能直接更换律师,还是要征得当事人本人的同意或律师自愿退出。

实践中,家属解除合同不付费后,绝大多数律师会自动退出辩护,但也有律师不退出辩护,继续辩护的情形。于是会出现,家属聘请的新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因原律师名单还在,而发生争议。看守所对此的处理,也未有明确规定,有的是直接拒绝新律师,有的让新律师会见当事人,让当事人本人来决定聘请哪位律师。

建议,相关部门对于家属更换律师的操作,作出明确规定。可规定如下:家属解除聘请律师合同的,原则上律师应自动解除授权,退出辩护。如果当事人坚持要求原律师继续辩护的,当事人应当与律所另外签订委托合同。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