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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银发、慈容的老妇人,在向周天律师咨询遗嘱问题。她说,要把一套房屋卖掉,捐给山区的小学。是个高尚的人,也有故事的人。周天在解释遗嘱的法律,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继承人没有近亲,远亲如外甥,也是可以继承的。老妇摇摇头说,她的亲戚都很好,不会来争她遗产的。最后,周天还是建议老妇去公证处公证,比律师见证更有公信力。另一方面,律师见证遗嘱风险也很大。遗嘱有严格的形式,如果日后被认定为无效,律所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事后,周天与我聊了兰老的爱情故事,与潘玉良一样传奇。所不同的是,潘的爱情有感恩的成分,而兰老是单纯的挚爱。兰老出身富裕家庭,容貌与才学出众,一直是被追求的对象。家人中意他们世交的孩子,那世交家庭优越,门当户对,而且读书更好,考入北大。这是两家都看好的婚姻,父母之命下交往,但都没有爱情的感觉,只好像是尽孝心完成任务。

 

后来,兰老认识了一个凤凰男,一个家庭条件一般但对她很好的人。她感到了自在,这就她所要的爱情。可是,爱情与婚姻是两回事。凤凰男的学历、经济条件、社会地位,都是不能与世交比的。当凤凰男知道,他只能给兰感情,而不能给予更多帮助(包括物质条件)后,他选择了放弃。两人中断了交往。兰老入嫁世交家。在别人眼中很般配的,在她心中是无奈的。就这样过了许多年,生活不紧不慢维持,最后还是黯然离婚分手了。

 

我问,那凤凰男?周天说,凤凰男更是悲情了,就有点像杨坤写《无所谓》给前女友故事。他离开兰后,一心要闯出事业来,让兰感到荣耀。凤凰男还是有才华的,加上努力,终于有一席之地,但心中还有兰,谈了几次恋爱都没有结果。再后来,就生病了,病重时,也没有联系兰,不想给她增加负担。而兰也没有主动去联系,她觉得爱是自然,如果对方不来联系,那份爱已经没有了,转为刻骨铭心的记忆了。就这样,两个人单着,都无儿无女。我说,这爱情太可怜的,可是晚年要再要去找回年轻的热情也是不现实的。也许,不结合比结合更好,还有一份纯洁的相思。结合了,可能连相思也没了。周天说,或是如此吧,以他们的情商肯定是作出最佳的选择了,而美人迟暮、红颜薄命,幸运有真爱的又有几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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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6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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