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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河北聂树斌一案,是司法界多年来流传的最大冤案之一。湖北佘祥林、河南赵作海案、浙江张高平等冤案,因真凶出现,而得平反。而聂树斌案,即使真凶王书金上诉自认,河北也无意平反。平反之难,在于权力阻碍,在于法院枉法,却得不到有效监督,亦可见司法体制的失效性。岳飞被冤,但是民族英雄,史家让秦桧下跪千年。聂树斌被冤,草民一个,唯有律师、学者为之呼吁,人轻言微。下面是根据百度百科整理的案件始末:

 

19953月,石家庄市中院一审认定:聂树斌于199485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将其拖至路东玉米地内强奸。尔后,用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

 

聂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54月,二审维持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改判犯强奸妇女罪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同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约十年后,20051月,河南干警抓获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其曾经多次强奸、杀人。其中一起是19948月在石家庄市液压件厂旁边的一块玉米地里,奸杀了一个30多岁的妇女。王书金随即被移交给河北广平县警方。同月22日,王指认当时的作案现场。之后,河北省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但至今没调查结果。

 

20074月,一审判决王书金死刑。王为保命,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上诉状说:“我是一个罪孽深重的人,不在乎是否多一起案子或者少一起案子,而是不愿意看到因为我的原因而使他人替我承担严酷的刑罚……我希望上级法院对(我坦白)这个案子能够按照重大立功认定,更希望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同年7月,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审理了该案,但判决至今未出。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一直申诉。200711月,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其申诉材料已转至河北高院。为此,贺卫方教授曰“蒙受屈辱的秦香莲向包拯告状,包拯在状子上大笔一挥——“请陈世美同志查处”!

 

2013620日,媒体报道:王书金案下周二将由河北省高级法院在邯郸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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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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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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