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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26岁的男子唐某,因感情纠纷,爬到到广州图书馆六楼的横梁,声称要跳楼,导致图书馆临时闭馆。经谈判专家和消防人员反复劝导,13日凌晨2时许,唐某安全回到地面。因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这事件,真的不值得同情。解决问题的价值观不对。这种跳楼,只会让女方及其亲友更为反感,以后谁愿意与这样冲动、不负责任的在一起呢?!而且扰乱了图书馆秩序。万一跳下或摔下,还会危害公共安全。所以给予法律制裁是必要的,因为造成了社会危害。
对男子予以刑事拘留,感觉还是重了点。报道没有指出男子涉嫌的罪名。从法律专业看,该是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结果上看,让广州图书馆闭馆,是有点严重了。但是,寻衅滋事罪毕竟是流氓罪分解出来,是惩罚地痞流氓的寻求精神刺激、无理取闹行为。而本案是感情纠纷,想不通,找了一个错误的解决方法,是不同于地痞流氓的恶意与嚣张,所以从惩前毖后出发,对该男子治安处罚即可(若是蓄意的假自杀除外)。
司法实务上,感情纠纷引发的案件是最不可解的,譬如离婚案中屡屡发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法律是理性的,但人未必,碰到感情,就会非理性失控了。很多时候人的本能行事是超过其理性思想的。
其实,对于婚姻而言,最重要是价值观,对象善良与聪明即可,容貌与财富等都是附带的。善良,就是不作恶,在一起放心,不对别人作恶,也不会对伴侣作恶。聪明,就是善于领悟事务、善于处理事情,可以合作做事。有了以上两个品德,就算以后婚姻变故,也是客客气气地“一别两宽,各生喜欢”。听说,江南望族钱家(钱缪后裔)娶女有一个潜要求,即要女生读书好,此即聪明的标准之一吧。读唐代元稹的《莺莺传》,很奇怪,为何元稹不要心爱的女子,却不被社会谴责?因为当时的道德观是门当户对,抛弃出身低的反而符合主流价值观。历史上,婚姻一向是政治经济的结合体。门当户对能够互相帮助,而且难以互相欺负,如果社会地位差距大,会失去平衡感。当然,到了现代,女子经济独立,社会地位提高,就不再太重视政治经济的联合了,而更重视感情的需求,寻找真爱了。离婚率的高居不下也说明女子的独立自主在增强,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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