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会的。因为做案子过程中,要接触客户、对方当事人、公检法人员等。如果敬业、认真负责、又有智慧、还有法律功底,给接触过的人都会留下好印象,以后会把机会被他们推荐。但实际上,来的并不多。这说明律师还是需要营销的,酒香也怕巷子深。要告诉别人你做得好,以吸引客户。
前几天有一个律师朋友告诉我,他把律师证注销了。有点惊讶。因为看他的朋友圈,不停地与客户在磋商、在会见、在开庭、在办案子。周六周末还参加一些社会活动、业内培训,似乎忙得不亦乐乎。但最后他还是悄悄地注销执业证了。注销的原因,他不说,我也不问。大概是整体的市场行情低迷。江平说过,律师行业是法治的晴雨表,法治好,律师兴。律师不兴,法治还有待于进步。
网上看到张雪峰谈报考法学专业。基本上是大实话,符合现状。他意思是,考法学,主要是考公需要。其次,家里要有资源。如果没有资源,做律师就很难。出身的院校、学历的高深与律师业务关联不大的。作为一个资深业内人士,听到上述的一番话,心里悲凉。法律应该是一个追求正义的专业,光谱很广。应该是以法律技术取胜,而不是以资源来生存。当资源成为行业的第一指标,就意味着司法的环境靠关系,而不是靠法律。当法律不硬,也就意味着社会将回到丛林。
社会最刚需的是刑事辩护律师。去看守所去会见,是律师唯一的特权。但刑辩市场也颇不正常。我曾某县城碰到一位老律师,问县里刑辩情况如何,他说全县几乎没有刑辩律师了。因为审判阶段都有法律援助律师,所以当事人还是省了这笔钱,不再专门请律师。法律援助本意是防止冤假错案,保障司法公正。但客观上也是把广大律师拉去做法援律师,而社会律师失去了刑事辩护市场。
而在城市里,刑事案件似乎成了一个金矿。难得接到一个案件,就大力挖掘。听说有一种模式,有些律师以低价来接案子,然后在取保候审或者认罪协商关键阶段,以各种名义来加价。显然影响了刑事辩护律师的名声。正规的做法是按照每一个阶段来收费,且不能风险代理。我们也建议客户与律师按阶段来签订合同,比如说先做第一个侦查阶段辩护,在过程中双方有信任了,继续第二个检察阶段的续签。如果第一个阶段双方互相不满意,那么合同自然终止,客户也有新的选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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