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传说中的人贩子梅姨落网,大快人心。梅姨是同案犯张维平供述出来的。张维平拐得儿童以后,把儿童交付给梅姨,梅姨再继续卖出。目前涉嫌拐卖的儿童有9名,而且已经都找到了。张维平已经被执行死刑。梅姨在拐卖链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也会作为主犯,面临死刑。

在梅姨落网之前,也有人曾讨论过梅姨是否真的存在,梅姨是否张维平他们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而虚构的一个人物,就如《落城机密》中虚构的主犯。但是被害人的家属一直认为存在梅姨,与警方一起锲而不舍地抓捕,终于证明了梅姨的存在。

有点奇怪的是,这么一个人物抓起来,本来应该是铺天盖地的文字与图像舆论报道。但这一次除了一张照片以外,几乎所有的报道没有梅姨的照片,只有梅姨的画像,这也使得梅姨更增加神秘感。为什么网上没有梅姨被抓捕后的照片或者视频?可能有几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可能还有其他案件在侦破,需要暂时保密。第二种情况就是梅姨本人的照片和画像不像,如果公布出来,可能会引发新的一波舆论。第三种情况就是对嫌犯隐私的保护。

仔细分析上述三种情况,理由都不充分。第一种,梅姨是多年前案件。应该没有为了新案件保密的需要了。第二种情况,画像本身与本人有差距也是正常的,只要神似就可以了。第三种情况,梅姨的拐卖可能不只限于已经查明的9名,或者还有更多。照片的公布有利于继续追查,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远远大于所谓嫌犯的隐私。公布了无妨。再说,民法典规定,新闻报道的需要公布肖像,不算侵权。

关于梅姨长期隐匿,是否超过刑事追诉时效?梅姨这名字是在共同犯罪的案卷中存在,可视为已经作为特定的嫌疑人立案,不存在追诉时效问题。即使没有立案侦查,已经超过20年的刑事追诉时效,但经过最高检察院的核准,还是可以继续追诉的。梅姨作为一个连续犯,追诉的时效是从她最后一次犯罪活动终了计算。梅姨的犯罪行为可能不止于现已查明的9名。所以本案不存在追诉时效问题。相反,她的长期的隐匿与逃亡,会作为对抗法律的态度,从重处理。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5086篇文章 4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