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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最近发现夫人有点不对,开始爱打扮了,回来也容光焕发,疑有外遇。于是对夫人说,公司安排他出去一周。夫人很乐意地帮他收拾行李。小王出门以后,就住进了不远地方的宾馆,然而和朋友一起跟踪夫人。果然发现夫人去了一家酒店,敲门进去,夫人与陌生男人在一起。

小王把陌生男人那一顿拳打脚踢,然后问如何解决?陌生男人说,我愿意赔钱,你拿到钱以后,一笔勾销。小王与朋友商量了一下,这个钱不能拿的太多,拿太多可能会有麻烦。也不能拿的太少,那不能惩罚对方。于是算了一下,要对方拿个2万。对方很爽快,付款以后,出门走了。夫人也暂回到娘家去了。

没想到的是,几个星期以后,陌生男人去报警,说被小王敲诈了2万,公安立了案。小王坚决不认罪,说2万当初是讨价还价的,对方完全可以不给,给了的话也是自愿补偿,怎么能够是敲诈呢?再说自己捉奸也要成本,对方侵犯了他们夫妻关系,也本该赔偿的。公安不听解释,案子一路办到法院。法院就判了小王几个月的有期徒刑。小王的朋友也被吓坏了,就代小王把那2万块加上利息还给了对方。

小王刑满出狱以后,心中大不服,就把整个事情捅到网上了。网友是一边倒支持小王,于是案件重审,改判无罪。小王的朋友一看是无罪,说明那2万块是对方自愿补偿的,不是犯罪所得。自己代他还也是错还了,对方是不当得利,应该予以返还。于是找了璩助理代理,要求起诉把2万块钱要回来。

这个案子很小,但是个新类型。被告答辩说,这个钱就算我是自愿补偿给你们的,你们也是自愿还给我的,怎么可以再起诉呢?应当驳回。法官问原告,你这个钱给他是否自愿的?小王的朋友说,这哪是自愿的?当时迫于形势,以为还钱可以从宽处罚。如果知道是无罪的,怎么可能还钱呢?法官解释,按照你这个说法是属于重大误解。但撤销重大误解的时间只有3个月(从发现误会开始计算),你现在已经超期了。没法支持,将驳回。璩助理站起来很冷静对被告说,这都是你惹的祸,对方也因此坐牢了。虽然有国家赔偿,但始作俑者是你,你这点钱留在身边安心吗?我看还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吧。被告想想也是心虚,就表示退还,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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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5083篇文章 32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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