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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活着》的作者余华对盗版书的态度,颇有意思。他说:我是从来不和盗版抗争的,我认为,盗版不仅仅是印假书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贫穷的问题,如果大家都有钱了,谁还会在乎那点钱,而且盗版印刷质量也不好,还有错别字什么的,还是为了省点么。比盗版更严重的是,还有很多假冒的食品,甚至药品呢,那些更需要人们关注,假的书,至少还能看么,看完也没啥太大伤害么,所以我也不太关注这事儿了,等大家都富裕了,自然就好了。

 

一般来说,作家都是很在乎自己的书被盗版的,盗版传播了,正版就可能卖不出去,而且盗版经常错别字,也影响作品、作家的形象。所以,网上打假的作家不少(童话大王郑渊洁就经常打假),发现盗版的,就发律师函或者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从法律角度看,作家维护自己版权,天经地义。《伯尔尼公约》、《著作权法》都是保护原创的,盗版侵犯了作者作品的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盗版者不仅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还要被行政处罚,甚至于被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当然,盗版百弊也有一利。盗版的流行,客观上是会促进该书的传播的,就好像印度的仿冒药,不正宗,但也有效,价格低廉,买者趋之如骛。

 

余华表现的大度,是从社会角度看盗版,盗版书的存在是贫困人群的需求,而书被盗版,说明这书还是有一定价值的。他以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为例,因为贫困,去买便宜的问题奶粉。假冒伪劣市场的存在,也是因有贫困消费人群的存在。这个解读,有一定合理性,因为贫穷,买不起正版好货,不得不买质量低劣的便宜货。但这样解读,也有缺陷。从社会实践看,富人有钱,也会贪便宜买盗版的。人性如此,不分贫富。要解决盗版问题,可以差别化经营,譬如把书分为精装、平装的、电子版的,以满足不同阶层读者需求。作家大度的,也可以授权免费下载电子版。这样既保护了原创、鼓励了原创,也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

 

贫困者读书,亦须穷而有志。汉朝的王充,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日久,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还有元末明初的宋濂,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知识是属于追求知识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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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0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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