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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房子很贵,动辄几百万、上千万,于是经常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眼中的目标。之前的套路贷、杀猪盘,都是盯着房子,制造事件,把债务滚大,以侵吞房子。最近的热议的手法是洗房,即把婚前财产洗为婚后共同财产,然后分割后走人。其实,这是常见套路,老早就有,惟需以结婚为手段,发生的概率不高,未被重视。

 

这次,网上热议的洗房事件经过是:“江阿姨给儿子很早就买好了二居室的房子。后来,儿子找了外地某省的沪漂女孩,婚前看着通情达理,婚后没多久要置换婚房,重新买房,并且加上女孩的名字,否则不生小孩。江阿姨为了小两口能过好,就答应了女孩的要求,卖掉婚房,买好了三居室的新房。几年后,女孩要求离婚,财产分走了一半。

 

这个传闻真伪,尚未考证,但如果真的发生,法律上洗房则是成立的。事件中,父母婚前给子女买的房子,是子女婚前财产,结婚后亦不会改变性质,但如果婚后卖掉婚前房产,再去重购房屋,并加上女方的名字,则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须分割。换言之,本来婚前财产,即使转换形式,譬如房子变现,还是婚前财产(该财产的收益,如是夫妻经营的是共同财产)。但转化过程中,增加名字,则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了,相当于把婚前财产部分赠与给对方。不过,此类洗房,预谋时间久、且要结婚、离婚、实施难度大,在生活中应该是小概率事件。

 

如何预防洗房?以前的对策是,父母给子女买房时,让子女出借条,把房子抵押给父母或父母指定的亲属。这样因为有抵押存在,未经抵押权人父母同意,不能出卖了。但民法典实施后,删除了“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改为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故以抵押要防范洗房的策略已经过时失效。估计,以后父母赠与子女婚前房子,会写父母名字或父母与子女的名字,以防止赠与的财产不被未来的子女伴侣分割。

 

为了保卫财产,防来防去的成本也高,还会伤感情。其实最好的防范是多点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知识的可以请教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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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2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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