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或者已经就业的,要不要选择法律职业?主要要看兴趣与理想。有兴趣才能把事情做好。兴趣也往往代表着天赋。每个人的天赋是不一样的。巴尔扎克/卡夫卡等做过法律工作,不喜欢法律,法律没啥成就,转行文学成为大师。现实中最常见的,读书很好,名校毕业来做法律工作的,若判断力不行,听听原告陈述觉得有道理,再听被告答辩也有道理,就不适合法律工作。半路出家成功的法律人也很多,若善于以法理/法条来处理事情,上手很快,发展迅速,适合做法律工作。
理想应该是属于少数人的,大多数是就业的现实选择。目前的法学专业是就业低潮,要去公检法工作,考编很难,要去做律师,报酬也低。这个时候还坚持学法的,大抵是基于理想。理想就是法律代表平等/公平/正义。这是一个人生目标,哪怕报酬低点,也不在乎。这种理想在工作中的体现就是成就感,譬如为被冤枉的被告人无罪辩护成功,办案的个案推动法律的建设成为里程碑。法律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往往有案件的当事人,经过多场官司后,不满结果,而立志学法,改善自己,改良法律。
如果对法律没有兴趣和理想,把法律(或医学)作为一个社会知识/常识来学习,也是不错的,至少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自己和家人,但若要以此为业,做出不平凡的成就,恐怕甚难。实际上真正的法律工作,更多是依靠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律只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主要方式。逻辑是可以训练的,而经验则要善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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