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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海特在微博约辩异地中高考问题,遭到上海部分本土人士的强烈反对。作为公共事件,涉及三法律问题。

 

第一个是,如何实现教育公平?受教育的平等,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但实践起来相当复杂,古今都一样。古代科举取士,总是会读书的南方人占便宜,北方人当将的多,故南相北将。后来,朱元璋南北分榜,划区而取,平衡名额。所以说,公平是相对的。如果是绝对地看分数,那么只会南方系越来越多,北方系越来越少,形成恶性循环,但如果南北分数不一,则显然南方的竞争力大,学子比较吃亏,如能到北方去考试,则容易中,这与现在的异地高考情形是差不多的。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多方商议,慎重决策。如在美国,这个问题,或许就是最高法院来判决了。在中国,也可以通过诉讼,明确受教育权的界限,譬如在上海法院的起诉,以判例形式促使和督促社会的关注,从而影响立法和行政决定。这才是公共事件的价值所在。

 

第二个是,占全喜的被拘留问题。占全喜是占海特的父亲,因在广场宣传异地中高考,与警方冲突,而被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后改为治安拘留。对此,应该一码归一码。诉求合理与否暂且不论,表达诉求的方法要合法。从网上的视频来看,占全喜与警方其实都还是比较克制的,因情节轻微,最后以治安处罚处理,也并无不当。需要反思的是,警方执法,可以借鉴台湾经验,即对于集会,先二次举牌警告、限时解散,如果还不解散,则强力执法,如此比较合理。

 

第三个是,占海特家因事件,被房东退租问题。这是一个民事纠纷,从法律上而言,房东如果是违法解约,则需赔偿损失,如果是合法解约,则无需赔偿。而占海特家,如对解约不服,也可以诉之法院,让法院来决定是否继续履约。

 

 

考试问题,是个全国性问题。如果首先在上海开刀调整,上海本土人士不服,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个问题,总是要在一个地方先提出来的,所以要理性看待,提出问题是一回事(地方性),解决问题是另一回事(全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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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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