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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检法的法律文书,一般是电信诈骗的伎俩,但没想到,最近京东金融委托的催收公司,也使用假的逮捕证讨债,此举已经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兰州高先生反映,他在京东金融平台上的欠款(二万多)逾期未还之后,收到了一张伪造的“逮捕证”。兰州市公安局已证实,该“逮捕证”是实打实的伪造。事后,京东回应称,是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员所为,该行为未经第三方公司授权,更未经京东金融授权。


京东金融以及催收公司,把责任脱卸的一干二净,认为是催收员宋某个人行为,与他们无关。果然如何?非也。对于个人而言,当然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的违法犯罪(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危害后果,定是治安违法,还是刑事犯罪),但是宋某的伪造行为,并非是为其个人,而是履行其职务行为,受益的是催收公司以及京东金融。故催收公司亦是要承担该雇员对高先生的侵权责任。京东金融作为一个大公司,选择如此搭档合作,亦应向社会道歉。大公司讨债亦是如此行事,何况小公司?高利贷猛如虎也,不法讨债行为随时随地会发生,能不借就不要去借了。

京东金融的催收公司使用假逮捕证讨债|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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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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