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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本该大快人心。盖卖淫嫖娼,传染疾病,破坏家庭,堕落风气,轻则违法,重则犯罪,须得时时扫也,以醇风俗。然而东莞的大规模扫黄,并没有引起民众的支持,相反不少在冷嘲热讽、揶揄、戏虐。以致人民日报头版憋不住站出来,批“东莞挺住论”是无良大V的歪理邪说。为啥会这样?主要两个原因:第一、运动式扫黄缺乏正当程序。就如当年重庆的打黑运动,打黑者自己不遵守法律,打到后面成为黑打,一起坐牢去了。权力的肆无忌惮与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一样大的。看看东莞,平时不管、不作为,养寇谋利,等鱼儿肥了,再收笼。这哪是法治,分明是买卖。运动式的粗糙执法中,更把一对情侣也误抓了。更有意思是,撤掉东莞公安局长,以平民意,但是一个性都产业链的形成,是一个区区局长的责任吗?而且免其职的也不是人大,而是上级组织,那么人大是做啥的呢,是遵命服从的机关?种种程序的不当,打铁自身不硬,影响了扫黄的效果。第二个原因是,如何对待卖淫嫖娼?卖淫嫖娼是社会痼疾,有很多社会原因,有的是为了生存,有的是好逸恶劳,有的是寻求刺激。治理卖淫嫖娼,要对症下药,而不是揭露了事。可是看看官媒和上级,他们好像是真理的化身,来下凡拯救东莞的。那么请问,之前在哪?如果这次扫黄是政绩,该予奖赏,那么之前把东莞成性都,不该负责吗?这种从不检讨自己,只抓别人毛病的做法,社会极为反感。究其本质则是权力与官媒的不受监督,而自以为是,自以为君权天授,鄙陋可笑。故东莞扫黄的引起非议,在于没有法治,在于没有常规化去治理一个城市,在于权力和官媒不受监督、不谦卑,而引起民意的反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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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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