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免去“全国十佳公诉人”幺宁的副处长职务。幺宁,一个有才华的女检察官,模样俊俏,是重庆打黑运动中的强将,因指控李庄“嫖娼”而名声大哗。如今,此一时,彼一时,其参与的打黑运动,重新受到法律检验。权力不能一手遮天,而跟随权力甚紧的幺宁,也面临秋后算账。呜呼,法律人不能坚守底线,是经受不起考验的,中庸之道久而长,知乎?
我对幺宁,尚有怜悯之心,因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从某种意义上讲,她也是体制的牺牲品,加上阅历尚浅,急功近利,终铸大错。是故,无人格者危。每个法律人在办案的时候,要独立人格,根据法律办事,否则虽然能荣华一时,却可能悲剧一世。且法本深刻,法律人应厚道,疑罪从轻,疑行从无,虽然会有漏网之鱼,但不会伤及无辜,两权相害取其轻,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