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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晚到今早,微信与微博广泛流传一个“杭州女警聂海芬滥用职权,被判刑六年”的“新闻”。还配有“受审照片”与“刑事判决书”。其实,是一个虚假新闻。聂已出面辟谣,在“正常上班”。

 

从先前报道可知,聂海芬参与了张氏叔侄冤案的侦查工作,且在中央台《第一线》“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中,作了宣传。但事后,证实张氏叔侄是冤案,已经平反,而真凶勾某脱网后,后来又犯下一桩命案,故事犹如聊斋。于是好事者,把这些编入了所谓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并且虚构增加了被告人办案是受政法委指示一节。由于情节曲折,真假难分,加上社会广泛关注,故该虚假新闻,一夜传播大江南北。其实,认真想想,要辨别该新闻不难。譬如判决书硬伤很多:其一管辖不对,滥用职权罪是轻罪,是基层法院管辖,非杭州中院一审管辖,其二关于看守所,起诉书不会写某村看守所,而是写某市看守所;其三、法庭上一般不可能让辩护人宣读这样一份政法委文件。其次,该新闻说钱江晚报曾在2015816日报道过该案,但网上搜不到该报道。试想,这种新闻当时怎么可能不是满天飞呢? 所以,辨假不难。但之所以能广泛传播,恐怕一是造假者还是有一定法律知识,准备细致,逻辑上符合坊间传说,二是很多围观者,对张氏案的承办人处理不满。为啥办错案,没有一点惩罚呢。故愿意信假者亦有也。

 

因张氏冤案,聂海芬恐怕一直要处在风尖浪口了,有关部门应该给予一个交代。就本事件而言,从法律上来说,好事者已违法,而从媒体学来说,却达到了其目的。要正本清源,还是要把事件调查一清二楚,依法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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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42篇文章 11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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