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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日下午,西安一女子被狗咬伤,随即前往西安市中心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但打了四针后(一共须打五针,第五针还未来得及打),狂犬病发身亡。外界遂质疑疫苗不合格。84日,西安卫生计生委答复称,疫苗的采购、运输、储存和接种过程都符合预防接种的规范和相关要求。死者家属表示,准备起诉打疫苗的西安市中心医院。 

 

本案,死者被狗咬后,及时注射疫苗,还是不治,出乎意外。疫苗对绝大多数人应该起到免疫作用,而对很少数人(因个人体质等原因)不起作用,只是小概率事件,故怀疑疫苗有问题是正常的。所以,对于该批疫苗的质量问题,应该由第三方来鉴定,而不是由有利害关系的卫生计生委来自查认定。第三方可以通过抽查鉴定同批次疫苗的情况,来推断已注射疫苗质量是否合格。另一方面,则要继续调查医院的注射过程,是否合规,此涉及到医疗是否有过错,有过错须赔偿,无过错则无赔偿。

 

窃以为,本案最大的医疗漏洞是,对于前面4针的疗效,没有进行检查。换言之,哪怕医院依照规定注射了合格疫苗,但只是打针,对于打针以后是否有免疫效果,并没有进一步跟踪治疗。如果没有起到免疫效果,岂非白打,岂非要更换治疗方案?所以从这点看,医院可以做到更好点。当然出于医疗设备的限制,有些医院未必有条件检查免疫效果,而只能让病人听天由命,治疗是行百里者半九十。未跟踪疗效,医院是否有过错,需要法院来判明。是故,通过这场官司,完善疫苗注射,亦是有益于社会。

西安狂犬疫苗案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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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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