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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布声明:从网络及相关渠道获悉,广东一律师事务所因合伙人内部纠纷,发“成立平定内乱工作领导小组”、“开除所内律师”等文并被转发在微信等网络媒体中,从而在社会上给律师行业造成负面影响。对此,我会高度关注和重视,且随即依规启动相关立案调查程序。
网络上有流传的“平定内乱工作领导小组”公告,大致意思是:鉴于某人抢章后,既不服从法定负责人的意见,也不听从大多数合伙人的意见,是一种叛乱行为。为了平定本所的内乱,维护本所和社会的稳定,特成立“平定内乱工作额导小组” 。并抄报某司法局。——之后,另一方(即“叛乱”方)也发布了声明,各执一词。
这本是一起很普通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纠纷。就如公司股东纠纷,有股东抢印章,意图夺取公司控制权。对此纠纷,可以根据合伙人章程来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但是,该所私力救济时,使用了“叛乱”、“内乱”等政治术语、江湖气的文字,颇有自诩为朝廷之意,吸引眼球,引发舆情。副作用也接踵而至:其一、江湖气不利于律所形象。对于纠描述,缺乏法言法语,会被外界解读为不够专业。其二、一个内部纠纷突然放大成为新闻事件,会涉及到相关人的名誉。故此文件对纠纷各方都不利,还是回归法律解决为宜。不过,此是一个律所的内部纠纷而已,文字不当,也没有违反什么法律,不必上纲上线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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