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公司的人脸识别业务,在全国市场崛起时,也碰到了强劲的对手。在东北有一家吉公司,经营的也是类似业务。本来,市场分南北,各占一方,平安无事,但为争夺了一个山东大客户,发生了正面冲突。山东客户比较了双方产品,认为吉公司产品老牌,但识别速度不如后起的天目公司,而且杭州的物流更顺畅,于是几千万的订单倾向与天目公司签约。吉公司老总非常不满地盘被抢占。回到东北,与几个哥儿们酒酣耳热后,决定教训一下天目公司,并夺回客户。吉公司在当地是纳税大户,明星企业,可谓一呼百应。吉公司的法务人员遂与司法界的朋友一起商讨了方案。
这边天目公司毫无警觉。一日,天目去到上海见外商,叫助手订陆家嘴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名字报上去后,酒店说定不了。问,何故?对方支支吾吾,说是客户自己问题。天目直觉不妙,找了岳麓私下打听情况,结果大骇:他竟然被吉市的公安定为网上追逃的嫌犯,涉嫌的罪名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天目公司是杭州知名科技企业,遂把情况汇报给企业协会,再送给浙江省公安厅,省厅发函致吉市去询问。反馈来的情况是:吉市一市民购买了天目公司的人脸识别产品,发现“质量问题”,交给吉公司维修。吉公司拆解后,发现产品中的一个技术侵犯了其商业秘密,于是报警,当地警方将天目公司及天目列为嫌犯,予以刑事侦查。现在天目是一步也不能出门了,只能东躲西藏。
天目与莫开车找到我,三人在车上商量对策。我说,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刑事司法有个潜规则,大公司经常是外地警方的肥羊,办案时往往会冻结账户、查封财产,搞成有罪,以没收财产。你们去听听清华大学张教授的讲话“这些没收款项表面上交给地方财政,实际上都会按比例返回的。所以下面的办案人员胆子很大。要消除这种痼疾,除非把款项直接交个中央财政。”——预计,吉市人会马上来杭州执法,冻结公司账号,并带走天目(即刑事拘留)到东北,关到吉市看守所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7天,期间如果在看守所里同意赔钱,可改为取保候审,案件不了了之,如果不赔钱,则法律程序会继续走下去。此即吴思说的公权力的合法伤害权。前几年,长三角已出过好几个类似案件,有的花钱消灾,有的则是牢狱之灾。想想,人家已经这样劳师动众,怎么可能轻易放手呢。于是,我一方面与沈阳的车律师联系。车律师是东北的刑事大咖,业务娴熟,此类套路不在话下,可以代理谈判。另一方面,准备迅速组织反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把吉公司及其老总也控告(弄)进去,作为交换的筹码。
不料,这个计划被杭州警方否决了,因为这边办案规范。杭州警方说,控告对方侵犯商业秘密罪,须造成五十万以上的损失,而且涉案的技术要经过鉴定,初步确定构成侵权,才可以刑事立案。目前,天目公司的报案证据不足。此时,施然想出了另外一个办法:就是让人在本地自我举报天目公司,本地立案,先控制住天目公司,不至于落入吉市之手,吉市来执法也不怕。杭州警方对吉市的这套做法早就感冒了,苦于无策。这次,既有管辖权,随即对天目公司采取了措施。——几天后,冰天雪地的日子,几辆吉市警车呼啸南下到杭州,包围了天目公司。天目马上报警,杭州警方第一时间出警,告知对方,天目公司是他们的犯罪嫌疑人,不许吉市警方带人。双方在现场对峙,差点发生冲突。舆论曝光,一阵哗然。吉方自知理亏,案件经不起考验,遂撤退。而那边车律师也通过中间人找到吉公司,告知法律后果。最后谈判,签订了一个所谓的协议,给了一小笔补偿,说是误判云云,然后去申请撤案了(实际上,技术侵权本身子虚乌有,协议是给个台阶,体面了事)。
自此,天目重新获得出行自由,但对北方市场信息也大减,对东三省心有余悸。我笑天目胆子太小了,每个地方都有好人,何足道哉。那年冬天,我们受车律师之邀,去了辽宁的弓长岭滑雪场,住周家小院农家乐。领略了东北的冬日风情。印象深的是,东北的菜盘真大,一个东北菜抵得杭州二三个菜。东北的炕真热,比南方空调热的多了(但很多人睡一个炕不习惯)。东北人天生幽默感,酒喝到一半,来个两人转,就如小沈阳。回来后,天目说,东北白山黑水,土地肥沃,大有作为,但目前经济还是国有为主,官僚主义严重,导致市场经济不活跃,法律也没跟上。而直爽的东北人,很容易成为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