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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32岁的投资人魏萌,在参加北京诚泉文化公司一培训课程时晕倒去世。有网友爆料,魏萌疑似是在“四人辱骂一人”的互动环节中,情绪激动引发状况而不幸离世。对此,魏萌家属与培训机构均发声明“网传消息不实”。但声明并没有平息众议。更多的爆料指向培训课程。盐财经记者发现,里程LEGACY工作坊的课程,通俗得说便是“侮辱你、摧毁你、拯救你”。有调查记者卧底“精英课程”后感慨:没人能挺过辱骂环节。

一个商界精英,参加一个培训,突然发生“意外”,而死亡原因又语焉不详,这很不正常。警方应该介入查明死因,以及是否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等犯罪行为?假如,培训课程真的有这么一个“辱骂环节”,此种辱骂的心理游戏,尽管当事人签订了生死状,但因违背公序良俗,该生死状还是无效的。同理,培训过程中,各种刺探隐私、逼迫说出隐私,因是游戏规则,难谓是违法行为,但如果培训的手段,超过了社会伦理的界限,还是可以被认定违法犯罪的。曾经有一个案件,课程培训中某学员怕被水淹,而被其他学员强制按到水中致死,最后法院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如唐律疏议的戏杀,亦要追责)。

本案警方应调查魏萌之死的具体过程。在法律上,刺探隐私、辱骂他人的培训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无效。在辱骂环节中,辱骂人若有过分行为,则可能涉嫌违法。即使魏萌自愿参加培训,接受挑战,若有第三人侵害之,第三人(包括培训老师与其他学员)须承担侵权责任。市场管理机构也应调查该种培训的是否违法,予以行政处罚。最遗憾的是这些学员,事业有成,却误入如此培训,反被伤害。反思一下,为何去找那些比自己不如的培训老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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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0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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