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介绍96岁老律师李本茂的文章。人活到96岁,已经很不容易了,何况还在执业!佩服之至。不仅如此,这位老律师还很可敬可爱。他说“保留独立思考原生态。”现在独立思考的人已经不多了。大多数是随大流,被人牵着鼻子走。而老律师身上还发着陈寅恪的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光芒。
为何不退休?他说“一不是为名。二不是为利;三不想与同行后辈搞不正当竞争。适当办案,有益身心健康;传承律师精神,护法为民。争取干到九十九,为来者带个好头。”——老先生已经做到律师的灵魂境界了,不图名利,只追求自己的生活,不负自己,说不定还可青史留名。
对于法律业务,老先生也说的很好“法律千万条,掌握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第一条,案件千万件,把握案件的特殊性是第一件。法治兴衰,律师有责。”确实,法律都是有目的的,目的解释是关键。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落叶,也没有一模一样的案子,具体案件要具体对待,解决实际问题。法治兴衰,法律人都有责。一个良好的法治,是个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律师是重要的一环。现在的影视剧中,律师的形象不咋样,编剧真该来体验律师生活,听听老律师言。
其实,这里还要感谢当事人。老先生这么大,还有业务做,是因为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就如曹星律师说的,对律师的信任是最宝贵的、无价的。对年青律师而言,也看到律师职业的曙光,只要水平高、有当事人的信任,就可以做到老,没有失业之虞。一技之长,乃安身立命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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