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艺术》这本书说的是,律师的执业技术、技巧。以前在网上看到过片段,颇为精彩。后从孔夫子旧书网购得该书。版本是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1997年第二次印刷。翻译者是刘同苏、侯君丽(夫妻),现在美国,已不从事法律职业。书的内容,一共25篇文章,是英、美、印度法官、律师、学者的单篇论文组合,译自印度法律书籍出版公司的《律师的艺术》一书,其中一篇“怎样赢得上诉”翻译自美国律协的《刑事审判》杂志,还有两篇“法庭幽默”、“法庭冲突”以及译后序是译者自撰。原书的作者米尔思,应是文章汇编者,并非内容撰写者。
初看书名,有点意外,是来自印度的法律书籍,不以为意,仔细读之,大有可取之处。印度曾是英国殖民地,总体上还是英美法系,故撰文者多英美作者,还有印度法官。下面是撷取的片段:
一、《赢得诉讼的艺术》“律师在收集事实时,他必须分出主次。他必须进行认真的筛选。大量没有必要和不相干的细节应当被略去。力量应当直接放在案件子的核心即根本点上。发现一个关键点的任务并非想象或者看上去那么简单。它通常是从一大堆混杂的细节中选择出来的。重要的细节可能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有的法官很可能对细节感兴趣。从根本上看,细节构成了案件的核心,因为他为判决提供了基础。”——实际上,律师厘清法律关系,就如医生看准病症。不可忽视细节,理在事中。
二、《如何会见当事人》“要以友善的态度,带着同情心倾听他不得不向你说的一切。当事人可能会重复自己的话,不要制止他。让他完全倾吐出他欲说的东西。你应当听完他的全部叙述。因为你不应当漏过其中的任何事实,当然从当事人的话中提取事实要通过删去许多无关叙述的过程。与其冒遗漏掉关键性事实的风险,倒不如多听一会儿多余的叙述。我不止一次从当事人那里获得启发,探究的新思路由此而洞开。他们可以把自己的权利要求建立在极为细小的事实差别上”——善于倾听,对当事人超然同情。不要不耐烦,那会漏掉信息,也会影响客户与律师的信任关系。
三、《怎样赢得上诉》“3新的观点。不应将在一审中用过的诉状或摘要(无论是胜诉的还是败诉的)用作上诉诉状。必须按照你预想可能面对的那一上诉法庭的不同的限制更严的职责去构划上诉文件。切记:上诉法庭通常倾向于偏重一审法官的判决,特别是在属于自由裁量范围内的事务中更为如此。5.进行少而精的论证。不要陈述和摘要太多的问题。一个一审判决不会由于27个理由而成为错误的。要选择那些你的判断最可能证明推翻原判的正当性的问题。9.文笔精彩。斯特鲁恩科与怀特编写的《写作原理》这本书了。此书对写作提有如下几点忠告:(1)要使段落成为逻辑整体;(2)尽量使用主动语态,而不要用被动态,诸如“法院确认”这要比“这一点是由法院所确认的”要好;(3)以绝对肯定的形式提出观点使自己的主张十分明确,要避免那种平淡乏味、毫无文彩、犹疑不定和不明朗的语言,诸如“一般的认为如此…… 。”——一上诉就是使用新证据、新观点,攻其一点,不分散火力。
四、《一个法官对律师的期望》“一个律师应负有双重责任。其一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诉讼当事人对法律或正义这类的抽象问题并不感兴趣,他们只对他们的案子能否胜诉感兴趣。律师所在做的一切就是要使他当事人的案子能够公平地获得胜诉。律师的另外一个职责是协助法庭得出正确的判决。法官与律师是正义的两个支柱,执行正义,这应当是法官与律师的共同目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是有规则的,本身必须率先守法,不能以不法的手段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客户,忠诚法庭,不应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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