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沛县,刘邦故里。正月里发生一起城管撕春联事件,大煞风景。媒体报道”2月10日,江苏徐州。沛县253县道上,城管挨家挨户撕住户春联。视频中,城管对沿街住户门上贴的春联一个个撕下来。11日,沛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称,是为迎接文明城市创建大检查,如觉得不合理,可以打12345投诉”。
不知道这个撕掉春联,是城管自作主张的“执法”,还是上级指示城管的“执法”?两者都是错误的,而且涉嫌违法。因为,春联是群众的私有财产,受法律的保护,城管没有法律依据,不得撕毁,否则即是违法。
城管这个所谓的执法,本来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首先贴春联是喜庆的民俗,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不存在违反市容市貌的情形。其次,即便春联有破损,也是事主自行处理,城管不得撕毁。查《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应当保持外形整洁、美观,对影响市容的脏污墙面、残垣断壁、窨井盖缺损等,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粉刷、整修、改造或者拆除。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逾期未纠正的,每逾一日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可见徐州的地方性规定亦是责令纠正,未有撕毁的执法权。
这个事件的关键在于,沛县的相关官员不尊重群众,不尊重地方习俗,为了自己所谓的面子或政绩,损害群众利益,而作为执法者的城管亦是知法违法。一地鸡毛,应该立即予以纠正。在法律上,这种撕毁是行政侵权,严格说是假借职务的损毁公私财物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当年刘邦回故里,还与沛县父老饮酒酣,唱大风歌,安得猛士守四方,与民同乐,而现在竟然是小吏也欺民,岂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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