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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是个好地方,西南联大的碑文犹在。云南也是个旅游大省,苍山洱海,丽江雪山,风光无限好,吸引无数游客。这么多人去旅游,发生点纠纷,也是正常。至于有的旅游社坑人,被游客自媒体曝光,应该反思服务是否到位,能否如淄博烧烤那样。但也有一小部分旅行社,不自反思,还归责于游客,错误以为曝光是问题的源头,于是禁止记者律师参团。这格局就小了,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得歧视的规定。舆论哗然后,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发公开信称,个别企业和从业者不能抹杀成千上万旅游人的勤劳与奋斗,邀请各行各业特别是媒体朋友来,包括邀请报道负面但真实新闻的媒体参团。

这新闻最有看头的是,有的旅行社很反感记者律师。恐怕不是偶然现象。现在似乎是整个社会氛围都不喜欢记者律师。何故?因为记者报道事实,会揭露真相,假如没有记者,那么做错事,也不要紧,亦无责任。律师以法律维权的,懂法律,会追究责任,假如没有律师,当事人不知道如何维权,也容易被摆平了。所以,这个反感背后真正的原因是怕被监督,不能一手遮天。他们也不会去想,自己某一天被欺负了,需要记者来报道,需要律师来代理,因为舆论是知情权与监督权,律师是实现司法公正必不可缺的一环。唯有他们的存在与正常运行,社会才会法治才会公平。

有权势者怕记者律师是好事,说明权力受到了权利的制约,社会有公义。但这年头,记者律师这两个职业已是江河日下,自身难保。看看新闻现场,以往第一时间出现的调查记者,没了。记者去了也没啥用,到了现场附近也可能进不了,勉强进去,写了稿子也可能被压住不发。所以新闻要么是通稿,要么是自媒体的各种猜测甚至谣言。于是又开始整治自媒体。其实对新闻报道应该大禹治水,有了调查记者的准确报道,有公信力的信息传播,随意发消息的自媒体也就不能占领市场了。不少调查记者都转行去企事业了,也有转为律师执业的,我就认识好几个以前记者现律师。以前记者做到好好的,现在成为新律师为稻粱谋。却不知,入了律师行业后,还是被“歧视”。因为律师是天然维护私权利对抗公权力的,亦不为被有权者所喜,与记者一样被吊打着。当然,这些困难都是暂时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律师与记者还是会成为法治的基石。在这期间,也需要加强职业自律,譬如记者不能写假新闻或作有偿新闻,律师不能颠倒黑白或者知法犯法,要以良好的风貌,赢得社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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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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