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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到最高法院《2023年上半年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中的二审改判数据,对上诉颇为心灰意冷。刑事案件审判,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68%,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65%。民商事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81%,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3.35%。行政一审服判息诉率为43.03%,行政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7.29%

这些数据表明,绝大多数的案件是一审即定案,二审改判无望。刑事案件,一审基本是认罪认罚(90%以上),剩下的10%的也不一定全部上诉,上诉的维持率98.35%,绝大多数被驳回。民事案件,二审维持率96.65%。行政案件实践中判决中原告输的多,不服上诉,但维持率也是高达92.71%

这些数据与司法常识以及社会观感不符。二审之所以设立,就是为了纠正一审的错案。因为每个人都可能犯错的,一审法官也一样。假如一审都正确,二审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按照现状,一审绝大多数“正确”,二审法院的规模,至少可以缩编一半以上。

近几年来,一审果然是如何英明正确?非也。现实中,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还是很多,网上喊冤的亦是不少,但二审还是维持的多,大概是因为二审追求低改判率之故。即司法的认知的与导向,出现了变化。以前可上可下的案件可以改判,现在是能不改的就不改。他们或许认为改判率低,可以说明总体的审判水平高,却忽视了司法的复杂性,司法总有一定的容错率。按照他们的逻辑,如果无改判,就是全部正确了。显然这种认知不符合实际生活的。保持一定比例的改判率,符合科学。

每当一审案件判决后,不服的当事人,四处找律师,希望二审翻盘。律师也精心准备上诉,找出一审错误之处,重新提出新证据、新观点。可是,看到以上数据,当事人与律师不得不面对现实,绝大多数的案件翻盘是无望的,精力与费用都是白花的,无论一审如何之错误,最终还是会被维持原判。这样的二审足够公正吗?其实,不要说二审结果,就是二审的程序,现在很多都是书面审,不开庭了,形式都不走就下判。低改判律指标下的二审,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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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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