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业内有句偏颇的话,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说它偏颇,是因为法律的本意应该公平正义,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的,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懂法的人受益,不懂法的得不到保护。

以最近的新闻案例来看,我国台湾地区的艺人NONO被检察院起诉,利用知名度、工作机会结识6名女子性侵、猥亵共7次,但法院仅认定一次強制性交未遂,判处徒刑2年6个月。判词说“疑影虽重,终非铁证,人言虽喧,未足代法,本院仍应职守无罪推定之原则,不使一丝怀疑,化为定罪之锁”。说白了,法院认为被告可疑,很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铁证,只能判无罪。该案大部分发生在十几年前,相关的身体伤痕、体液证据早就消失,其他的对话证据也保存不全,只剩下被害人的陈述,而被告人否认,就难以认定。所以说,性侵案必须第一时间保存证据,譬如身体证据3天之内,对话证据1-2月内都要固定,才能擒凶。

而沸沸扬扬的德国华人N号房事件案发,是因为加害自己拍了侵犯过程录像,从而案发。这些变态的被告,固定了其犯罪证据,否则还是很难破案的,因为这帮高知华人下药迷奸,会让人失忆的。报道说,「德国老司机驾校」是一群男华人迷奸女华人的黑暗组织。成员超过4000人,以暗语沟通,将下药迷奸称为「加油」。8名核心成员中,有7人名校毕业或留德背景。他们系统性地交流迷奸经验、分享非法药物来源,并将犯罪影片在群组内传播,甚至直播。

其中,蒋某犯谋杀未遂、严重强奸及传播色情影像等,被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处11年3个月有期徒刑。此人在女邻居的饮品中混入超标5至10倍的强效镇静剂,待其深度昏迷后实施强奸,并全程录像。药物导致「顺行性遗忘」,受害者长期对记忆空白感到困惑,甚至一度产生轻生念头。法官判决时痛批其「对人类与女性的极度蔑视」。张某,在看房过程中下药性侵,被法兰克福法院重判14年徒刑。邵某在群组内指导如何配置药物,以维持受害者的昏迷状态且不留记忆,甚至在他人性侵直播时,在线提供用药建议。

受害者多为华人女性,在海外遭到同胞以「社交」、「看房」或「恋爱」为名的残酷猎杀。所以,在海外,华人要警惕华人。解除华人,尤其要了解其家庭背景,看看是否还存有传统文化。没有文化信仰,是很可怕的。同时要学点法律,如何固定证据,如何反击敌人,如何保护自己。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5119篇文章 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