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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OPPO发布母亲节文案,内容写道:"我妈有两个'老公',一个是我爸,另一个一年见两回。跟我爸约会基本不打扮,见另一个,她恨不得穿婚)。"文案以追星为梗,被广泛批评为戏谑失当。OPPO当天下午致歉,称初衷是打破刻板印象,已第一时间下架相关内容。 

到此为止,这是一起普通的广告翻车事件。文案不当,公众批评,企业道歉。程序走完了。然后作者的母校武汉大学站出来了。发表声明,称"知悉网络所传某手机企业余某团队近日'母亲节'宣传文案引发社会批评,极感诧异和震惊",指出"余某曾为敝院学生",并表示"极不认同此文案之内容,尤其不认同其中的戏说玩梗噱头、话语渲染和流露出的价值倾向",呼吁余校友"过则勿惮改,善对社会批评,与企业一道肩负起社会责任"。读完这份声明,有几个问题值得深思。

第一,母校有资格批评吗?从法律角度,当然有。任何人都可以批评一则广告。但问题不是法律资格,而是道德位置。一所大学以母校身份公开点名批评自己的校友——不是批评校友犯法,不是批评校友伤人,而是批评校友写了一则让学校觉得"诧异和震惊"的广告文案——这件事本身需要审视。

大学与校友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学生毕业,走进社会,他的职业判断与创作选择,由他自己和他的单位负责,由市场和公众评判。学校不是他的监护人,更不是他的道德检察官。这则文案争议与否,自有公众去评判,OPPO已经认错道歉。母校此时跳出来补刀,补的不是什么社会责任,补的是一刀踩在已经俯首的人身上——还借着"立德树人"的名义。

第二,文案真的那么严重吗?说实话,这则文案最多是创意判断失误,选了一个容易被误读的角度。它的本意——打破刻板印象,呈现更多元的当代母亲形象——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价值倾向。追星的妈妈有自己的热情,这本来可以写成一则温暖的广告,只是执行时用了"另一个老公"这个轻浮的比喻,触了公众的敏感神经。 文案写坏了。但写坏广告,不是道德堕落。母校用"严重抵牾立德树人育人理念"来定性这件事,是把一个创意失误上升到了品德问题。这种定性本身,才是真正值得警惕的价值倾向。

第三,这份声明是谁写的?声明的字里行间,有点像AI写的。有一种刻意雕琢的古风气息:"严重抵牾"、"敝院"、"过则勿惮改"——文绉绉的,像一篇写给公告栏贴的布告。用文言的外壳包装官方的姿态,字字道貌岸然,却看不见一个真实的判断。声明里最具体的句子,是承认余某在校期间"护助公交车上受伤的耄耋老人"——然后话锋一转,但是他写了一则我们不喜欢的广告。一个人过去做了好事,被用来衬托现在要批评他。这种写法,在修辞学上叫"先扬后抑",在道德上叫有点冷酷。

第四,母校的身份究竟意味着什么?名校的校友网络庞大,不乏商界、政界、文化界的重量级人物。学校与校友之间,长期存在一种互相互惠的关系:校友成功,学校脸上有光;校友出事,学校迅速撇清。这种关系是世之常情,但前提应该是:出了问题,先问问自己有没有责任,再开口说话。一则争议广告,学校的培育与否,究竟有多少关系?如果有关系,那应该反思教育;如果没有关系,那就没有资格以母校身份介入。

声明选择了最方便的一条路:用"育人理念"划清界限,同时占据道德高地,既显示了学校的立场鲜明,又不需要承担任何实质责任。这才是这篇声明最值得批评的地方——不是它说了什么,而是它为什么说、在什么时候说、以什么姿态说。OPPO已经道歉。余某的广告写坏了,但他不欠母校一个交代。学校还是好好想想,把把门口那块"立德树人"的牌子,真正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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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5116篇文章 7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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