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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湾电影《周处除三害》很热门。故事说的是,台湾黑帮杀手陈桂林,身患肺癌晚期,见自己是在通缉令上排行第三,决定杀掉通缉令的上前二名,以留名青史。最后,果如其愿,杀掉目标,自己也被判死刑。剧情当然是虚构的。即使蓝本,历史上东晋的周处除三害也是不实的。晋书记载“三害未除,何乐之有。(周)处曰:何谓也?答曰:南山白额猛兽,长桥下蛟,并子为三矣。”杀虎与戮蛟,非人力所能为,只是一个故事。

这部电影在大陆上映很成功,观看人数千万,票房突破四亿人民币。窃以为,成功的原因,主要是暴力美学。此类电影,大陆当然也有能力拍,但电影审查管的严,不一定批的出。大陆涉及黑社会的电影总是脸谱化,港台的电影如《无间道》体现人性复杂性,观众爱看,于是乎港台片就有了市场。

其实,《周处除三害》是反法治的。陈桂林私刑除害,以毒攻毒,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法治的原则是,未经审判,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与自由。所以看这电影后,不要去模仿。不过,盗亦有道。大家看这黑道正义,还是津津有味的“法律不能解决的,总有方式解决”。联想这几天的新闻,一妇女在包公祠前痛哭倾诉,媒体曝光后,很多人去包公祠哭诉,导致包公祠关门。此亦是生活中得不到正义,而寄托于历史人物,正常不能解决的,以哭包公的方式去解决。在催促法治早日到来,司法公正,就无须哭包公了,黑道正义也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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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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