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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助理回老家参加老同学的一场婚礼,没想到发生变故,还带来个法律问题。原来,该地习俗彩礼很重,男方家庭往往借债娶媳妇,而女方总是不停加价,直至到婚礼那天。结婚前一天,双方才最后谈妥,彩礼总金额66万。男方东拼西凑,勉强完成后,下个月的水电煤都要借钱交了。结婚日,大家欢喜准备。女方穿上婚纱,男方摆好宴席,亲友入场。没想到,此时女方的父母受到其亲友的煽动,要男方再交18万彩礼,否则当场退婚。男方家庭已经无力了,不堪重负。拿不出。女方就脱下婚纱走了。

面对亲朋好友,无地自容的男方,现场自编了几段歌解嘲,唱后叫亲友吃了宴席再走。男方毕业于中文系,是个老师,平时也经常写写东西。那日触景生情,就唱到“我的心上人,喜欢鲁褒钱神论。只差一点钱,就从怀中跑走。去吧,去吧,到了有钱人的家,享你荣华富贵。忘了我,一介书生的山盟海誓,忘了我,寒门出身的的青梅竹马。幸福买啊飞走了,不怪你,不怪我,只怪孔方兄”。众人就在一片尴尬中散场。事后,则是一场法律纠纷,男方认为女方悔婚,之前的彩礼应该如数归还。女方认为,退婚是对男方的婚礼安排不满,而男方的唱歌,让社会以为女方爱钱,甚至脚踏两条船,毁其声誉,让她难嫁,也要赔偿损失。

周律师笑道,此案女方必不会诉,因为一诉,那歌词就写进判决书,传播更远,对其更不利。男方当时的抱怨,情有可原,歌词也不算犀利,就把彩礼零头去掉就行。后来多次协商,女方归还大部分彩礼,但要求男方以后不能在任何场合唱那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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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858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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