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在王政教授所著的《五四女性》一书中,读到她记下的94岁的朱素萼律师口述,涉及律师史实,弥足珍贵。朱素萼律师1901年出生常州,父亲是一个银行经理,母亲认识几个字。小时候在私塾读四书五经,后来进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学校。三年级时开始学英语。期间休学陪伴生病的母亲。五四运动后(1919年)来上海,入爱国女中。看到亲戚的家庭里都是男人欺压女人,决定选择法律,因为法律保护女权,伸张女权。上了上海法科大学,学了四年。史良是其学姐,沈钧儒是其老师。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

朱律师的口述,思维很清晰,出口成章,下面是其原文:“上海律师公会,这个组织有一千多个律师会员。我接各种案子,但大部分都是妇女来寻求我的帮助,通常是因为她们被压迫和欺辱。甚至还有妇女从北京来找我。我并不是每个案子都收钱,在这一点上我与别人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有妇女从北京来找我的原因。我是很多妇女组织的理事,许多妇女受到压迫都来找我帮她们。她们被丈夫或者婆婆打了,她们自己又没有收入。我怎么能收她们的钱?我尽我所能帮助她们,因为她们的生活太悲惨了。最后就变成了我经常做无偿的工作。当然,我们家庭的收入丰厚,我能负担得起这些无偿工作。

从事律师行业,我的收入很高。但我和其他律师不一样,我不收穷人的钱。一些辩护律师没有报酬是不会出庭的,他们每次出庭要收200块大洋。我从来不会这么做,史良也不会这样。我加入了我们律师公会的志愿者组织,如果被告没钱请律师,法庭就会指派我们志愿者中的一个人为他辩护。我经常做这种无偿服务的工作。只要案子有理、公正而且能赢,我都会出庭,即使交通费要我自理。如果委托人家里有钱有车,我就会收费。律师公会有收费的规定。比如,顾问费是一年100块大洋,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是50块大洋。我也做法律顾问。一些老同学让我给他们公司当法律顾问,我都会答应,而且免费。他们都是你的老同学,你不能收他们的钱。

我接的大部分案子都是民事诉讼,比如财产纠纷之类的。过去,妇女不能继承家庭财产。父母留下的所有财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如果涉及到离婚或者父母死前的分家产的案子,女性通常还会吃亏。作为伸张女权的律师,我在这些案子里都要代表妇女说话。通常情况下,我会先把双方叫到我办公室进行调解。如果我们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就要上法庭。所以我的律师事务所很忙。 

1930 年代,我有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我在一栋大楼里租了一间办公室,每天都去上班。我把家庭交给保姆打理。人们可以从报纸上知道了我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不能打广告,但我们在同意当公司法律顾问时,会在报纸上发表一份声明。我事事都亲力亲为。我很独立,不依靠任何人。我和丈夫关系平等。他从来没有认为他赚足够的钱我就应该呆在家里。对于我们而言,他这个男人有他的事业,我这个女人有我的事业,谁也不依靠谁。当他认识我时,我已经是一个职业女性了,所以他习惯了这一点。在旧社会,妇女们没有自己的职业,不得不依靠男人,甚至买根针都要靠男人的收入。我明白,要独立就必须能赚钱。我目睹了姨妈和她们丈夫的情形,我知道在封建社会,女人都要依靠男人。我觉得这是不对的。这也是我来上海学习法律的原因。”

就上面短短的一些话,就知道朱律师是一个年轻有为的独立职业女性,无论是工作,还是婚姻,独立选择。法律业务也专业,目标客户是女性。对于纠纷,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法院。收费也是看人的,富人多收点,穷人不收。当时上海律师少,收入高,刑事辩护出庭费用200大洋已经很高了。事实上,朱律师还是一个社会活动家,做公益外,还兼职当校长,参加妇委会,相信这些也能给她开拓案源。她从事的律师业务到现在快100年了,但读之亲切。律师的做公益、保护弱者、参与社会活动、业务专业化都是可取的。她长期做律师,年老了,还那么头脑清晰,令人佩服。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923篇文章 27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