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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台湾地区大出风头的网红仙塔李律师(a),与同所的赵律师(b)、蔡律师(c),被指控泄密罪,ab还被指控洗钱罪。ab被求刑1年以上,c被求刑6月以上,且均不得宣告缓刑。

本案源于三律师为灵骨塔的吴某诈骗团伙辩护。该团伙是以销售灵骨塔为名,诱骗被害人抵押财产或借贷,从中获利。涉及金额巨大,为新台币1.6亿元,有6人受害(1人轻生)。案发后,吴某聘请上述三律师辩护。三律师设立“24小时陪侦案”LINE群组,与吴某亲友(表弟与朋友)讨论因应侦查策略。三律师将警询、侦讯及羁押庭讯内容转知共犯,并将对话纪录全数删除。其中,A会见嫌犯后,依照指示在群组指导变卖汽车、金饰,规避扣押。b指示诈团成员,若被问汽车下落时,应回答已于案发前出售等不实买卖之词敷衍。

以上案件,关键是律师与嫌犯亲友建立了一个聊天群,所聊的内容逾越了法律。律师可以与当事人交换案情,商量对策,但不可以与当事人的亲友交换意见,商量对策。现实中,很多案件中的亲友是律师费的出资者,会向律师打听案情,没有经验的或没有底线的律师一不小心就会泄密或洗钱。

本案,a在群组中的传话内容是“「吴小姐这边在我旁边说:在他家里面镜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条手炼两个戒指,可否先帮她拿去卖掉」、「若今日吴小姐被羁押,他这边有先给我车子钥匙,再联络陈永山,请他把车子卖掉」、「吴小姐是说一定要卖,怕车子到时候被扣走」、「行照都放在零钱柜的抽屉」。听上去,好像是嫌犯因被关押,不能处理私人事务,故委托律师传话。却不知,这些所谓的私人财产,是涉案的诈骗所得,如果转移了,司法机关就扣押不到,被害人也无法获赔了。所以,该传话既是泄密,也是转移赃物的洗钱。

至于b 是通知嫌犯友人把吴的名车过户至其名下,还教唆以「买卖」为由应对检警询问。教唆说辞,统一口供,意在妨害司法公正,亦是从律师堕落为诈团的军师。最终辩护不成,自己也触法。教训深刻。

刑事辩护律师,须君子慎独,谨言慎行,不能因为收到出资人的律师费,就泄露案情,更不能对其教唆。律师的辩护,不是为嫌犯逃避责任,而是全面展开事实,防止当事人被冤枉,以获得公正处理。与案件无关人建立聊天群组,这个动作就已经相当危险。若在大陆透明的微信群里聊这些,则无疑在将自己送进去。那些未经专业刑事辩护训练,尤其职业伦理培训的律师,不宜做刑事律师。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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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969篇文章 14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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