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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七夕,男男女女,蠢蠢欲动,各取所需。香港中环一家五星级饭店则发生一切约会骗餐案。一名三十一岁的女子,在网上认识一自称律师的青年男子。当日,双方在酒店约会,点了两份鲍鱼、官燕套餐(价值八千多港币),还开了一只法国香槟庆祝相识(价值7万多港币)。四目相对,话意甚浓。男子如刘邦借口如厕走人。女子见迟迟不归,直觉不妙。饭店来催买单。无奈,女子叫朋友来带买单。事后,报案。

法律上,该男子逃单违法吗?一般而言,顾客吃霸王餐,造成商家损失,涉嫌诈骗,即以诈术骗取财物。本案中,骗的不是饭店,而是让女子买单(如事先约定男子买单),损失的是女子的钱。女子自己也吃了,难谓被全骗。所以实践中,一般不定诈骗案,而是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女方付款后,可以就饭钱向男子追偿。以上说的是孤立案件,不定诈骗。如果男子是惯犯,以此方法骗取多个女子买单,则还是可以定诈骗的。香港媒体报道,上月就有一名29岁巴士司机冒充消防员,在元朗西餐厅豪食1,630元后「借屎遁」逃单。经查,该名男子被揭发至少骗了3名女性,涉及金额约3,800元。警方最终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将其逮捕。

影视中,律师常常以多金形象、风流倜傥的形象出现。此在内地是误解。上个世纪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资格难考(录取率低、基数少),律师物以稀为贵,成为精英分子。及至现在,法学院四处花开,法律资格考试通过率节节攀高,律师早已经成为民工一样的职业。再者,律师的地位是随着法治而升降,社会法治则律师地位高,社会人治则社会地位低。所以本案发生在香港,断然不会发生在内地。面对律师人多,僧多粥少,韩国律协也很着急,认为律师队伍的扩张,若没有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实际上就是在“计划性”地制造“过剩”,须大幅减少新律师的数量。为此引用孟子的名言“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Without a stable livelihood, there can be no stable morality(直译为,没有稳定的生计,就没有稳定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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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974篇文章 9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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