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在上海的温州商人来咨询合同纠纷。温商赚钱后,喜欢购买地产。他们几十号老乡买了一栋楼,用于出租。后来发现出租是个麻烦事,要不断与房客打交道,分散他们经营家族事业的精力。于是推举了几个人,代表小业主去经营。代表们也不是专业人士,又转委托一家房屋公司来管理。几经周转,账目不免不清了。这些成功的商人,法律参谋也很多,不仅有律师,还有懂法律的公检法以及法务亲朋好友。吾亦感慨,筑室道谋,哪里理得清呢,也就出了一个方案,让他们先议论去。
闲谈中,知他们是瑞安人,亦知温商是个大商会,各区县还有小商会,商会不在于大小,在于含金量(有无大企业价)。客户问我,去过瑞安否,印象如何?我道,瑞安是永嘉学派的发源地,安能不去。去年,我在温州一路拜访文化景点,从朱自清的梅雨潭,到白话圣手的琦君的瓯海故居,再去永嘉学派的陈傅良纪念馆、叶适纪念馆、孙诒让故居(上述三地方都在瑞安)。
客户说,那些地方,本地人都不太去,你一个外地人去感觉如何?我说,温州人藏富于民,所以道路有点颠簸,长久未修了。民间自建了陈傅良、叶适纪念馆,是富而好文化。又说,温州人文化还是承袭永嘉学派的,专心赚钱,会做事。我到叶适故居门口,坐了一下,问当地人故居几点开门?当地人回答,平常没人,可打电话。接着,问我从事哪个行业,做啥业务,现在经济形势?乡村野老热心市场经济。客户说,很多温州人都已经出来四处闯荡,留在当地的也都是重商主义的商人,种地的农民基本没了。
又聊起,最近的一个新闻。瑞安的一个公务员因在网上说领导,被以寻衅滋事判刑二年六个月。客户说,我也不清楚这罪名,大概是得罪人了吧。我稍做解释,寻衅滋事本来是治理小流氓无事生非,后来扩展到治理网上的扰乱秩序。触犯这些罪名的绝大多数是小老百姓或者网上胆大发言者。公务人员一般谨言慎行,不公开发表意见的。此案主体特殊,引起社会关注。客户有点不解,发个言,也最多是侵犯名誉,怎么会来个寻衅滋事的罪名?我手机上搜索了个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客户又问,骂人一句话,也要判吗?谁没有脾气呢。我说,那不至于,要情节严重才构成罪名,轻的治安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但该解释,尚无没有情节严重的标准,实践中就由执法者自己解释了。客户说,我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说了点啥,只想瑞安最好出点好名,我们在外的与有荣焉,这种新闻还是少点为宜。
0
推荐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