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的《论文管见》是一千多字的小文章,但我看来,却是曹丕《典论 论文》、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之类的里程碑巨著,且可以直接指导于写网络完整。其有八大管见:
第一.文章要有自己的独特观点,要去掉陈见。黄羲之解释韩愈的“陈言务去”的意思是:“每一题,必有庸人思路共集之处,缠绕笔端。剥去一层,方有至理可言”不要去重复别人说过的,或者大家众所周知的东西。这与英美“先打开水龙头放水”的文学理论是一样的。即写文章时,要先去掉庸俗之见,再找到新观点。
第二、文章要有资料库、基本功。黄宗羲说“学文者须熟读三史八家,将平日一副家郤(家当),尽行籍没,重新积聚。竹头木屑,常谈委事,无不有来历,而后方可下笔。”要有积累,韩愈杜甫几乎是每一个字有来历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去瞎编。王勃的滕王阁序的典故基本来自史书,熟读在胸,能临场发挥。斯蒂芬金说了,写小说没有秘诀,只能多读多写。
第三、文章要浓缩内容。黄宗羲举例说明“余尝见小儿搏泥为,击之石上,铿然有声。泥多者声宏,若以一丸为之,总使能响,其声几何?古人所以读万卷也。”要把资料集中在中心点上。鲁迅也说,宁可将可作小说的材料缩成Sketch(初稿),绝不将Sketch材料拉成小说。学会采撷精华,化为珠玉。
第四、文章要写的风趣,不要死板。黄宗羲说“叙事须有风韵,不可担板。不观晋书、南、北史《列传》,每写一二无关系之事,使其人之精神生动,此颊上三毫也。史迁伯夷、孟子、屈、贾等传,俱以风韵胜。其填《尚书》、《国策》者,稍觉担板矣。”写的生动,要善于闲笔。这点左传最为典型。左传严肃叙事,插入一句“舟中之指可掬”,足见争先恐后上船逃跑士兵的惨烈。
第五、引用原文要适当。黄宗羲说“刘向、曾巩多引经语,至于韩、欧,融圣人之意而出之,不必用经,自然经术之文也。近见巨子,动将经文填塞,以希经术,去之远矣。”此点,法律评论文章上最为典型。很多人大段大段引用法律条文,唯恐别人不知(完整性),但真正有用的只是里面的关键几个字。大段引用,反而会影响文章的流畅,读者也厌烦这些无关文字,所以概括性引用就是了。
第六、文章要有感情。这是黄宗羲一以贯之的文论观,有感情,才会共鸣。现在市面上的宏大叙事很多,但里面没有个体声音,嚼之无味。黄宗羲说“文以理为主,然而情不至,则亦理之郛廓(fukuo 浮夸不切实)耳。古今自有一种文章,不可磨灭,真是天若有情天亦老者。而世不乏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皆以大文目之。顾其中无可以移人之情者,所谓刳然(ku 挖空)无物者也(宏大叙事言之无物)”
第七、作文不可倒却架子(儒家为本)。黄宗羲是大儒,对佛教道教有看法,所以说“为二氏(佛教道家)之文,须如堂上之人,分别堂下臧否。宋景濂其为《大浮屠塔铭》,和身倒入,便非儒者气象;王元美为《章筼志》,以刻工例之征明、伯虎(把工匠与文人并列,不妥)”用在法律文章上,就是始终要坚持正义,不要耍小聪明,钻法律空子,那种一时或有用,长久则有害。
第八、文章要忠诚于事实,否则就是废掉了。他举了一个例子“如丁干学主江西试,以试策犯时忌削籍。有无赖子高守谦,结党十馀人,恐喝索赂。丁不应,遂掠其资以去。丁寻死。崇祯初,昭雪死事者,窜名其中,得赠侍读学士。今其子孙乃言逆奄(阉党)窃柄,抗疏纠参,几至不测。阁臣为之救解,已而理刑指挥高守谦等缇骑逮讯(把敲诈的无赖说成是锦衣卫官差)”为了个人目的,扭曲事实,是“文章一道,所宜亟废矣”。
最后,黄羲之总结,文章要写自己已经明白的事情,自己没弄明白,就不必写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的,让杜甫去谈剑术,是不如善舞剑的公孙大娘的。“心苟未明,劬劳惟悴于章句之间,不过枝叶耳,无所附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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