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前几日,宁夏发生灭门案,一家七人被杀害,而嫌犯竟然是户主,其杀害怀孕半年的妻子、岳父母、岳祖父母及一对年幼的女儿。在古代,杀害一家非死罪三人,是十恶不赦的“不道”,是要被斩首的。《唐律疏议》规定:安忍残贼,背违正道,故曰“不道”。其第259规定“诸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同籍及期亲为一家。即杀虽先后,事应同断;或应合同断,而发有先后者:皆是。奴婢、部曲非。及支解人者,谓杀人而支解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一般而言,灭门案发生于私人之间的报仇、报复的多,也有政治性的灭门,如譬如韩信被夷三族、方孝孺被杀十族,都是非常残忍不人道的。而宁夏案中,则是家人杀家人,自己灭门,唐律对此并无特别规定,似有疏漏。而根据现代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后果严重,如果查实,死刑基本是铁板钉钉了。

 

需要思考的是,为何发生这样的案子,媒体报道是因婚姻欠债因素,但经济原因能下此毒手吗?虽然案件是个例,但也反映暴戾,公民素质的宽容、容忍不够。纵观民事案件中,最容易出现非理性行为的也是离婚官司,甚至会在法庭上出现暴力伤害,可见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教化非常重要。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