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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案:既要调查违规的律师,更要调查违法的司法人员

鸿茅药酒案暴露出一系列违法违规问题。4月26日,全国律协表示:”对于媒体报道凉城律师王永奎在担任谭某辩护律师期间,有诱导当事人认罪、威胁家属等行为,全国律协高度关注,已责成内蒙古律师协会开展调查。如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将按行业规则处理绝不护短。”

王志安在【局面专访】节目中提及该案律师:”谭医生的妻子先后委托了两名律师,一位是我们采访到的胡律师,另一位是凉城当地的王律师。她说王律师是警方推荐的,担任过鸿茅药酒的法律顾问,“有关系”。谭秦东妻子说,这位王律师在丈夫关押期间,不停劝他们不要用媒体,不要找上级。她担心他会威逼利诱谭秦东,让他认罪。经过协商,王律师同意解除代理关系,但之后还私下去见了谭秦东。”当然,以上是当事人家属的一面之词,是否属实,尚待于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则该律师受司法人员推荐,背信于当事人,让无罪之人去认罪,是严重的违规。其名为辩护,实际已是指控,完全违背律师的职业道德,不能不严惩。

但是,相较于司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而言,律师只是配角,始作俑者的办案人员才是主角。对其质疑如下:第一、是合法立案,还是违法立案?本案证据,不足以立案。第二、140余万的鸿茅药酒公司货款损失,是真的损失,还是伪造的证据?第三、办案过程中,有无鸿茅药酒人员陪同,出资消费?第四、有没有给当事人推荐律师?第五、申请报捕时,证据是否充分?第五、面对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当的报捕。检察机关为何批捕?第六、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缺乏,检察人员为何收下?第七、舆论曝光事实后,为何不直接撤销案件,而还是踢皮球,以补充侦查为由,继续办理本案吗?以上可知,当地公安与检察人员,稍稍有法律责任心,就可以不立案,不逮捕,不审查起诉,可以撤销案件,只要一个环节把关,就可以阻止案件发展,但结果却是全盘失去守,法律形同虚设,无辜的当事人身陷看守所。如果没有舆论的呼吁,也许已经被审判定罪了。不能不悲凉于这样的法律人员。为何会如此呢?今后又如何改正呢?关键还在于依法治国,信仰法律,而不是视法律为工具。公正的司法也离不开舆论监督,司法需要舆论的阳光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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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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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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