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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法律人,过年回家,免不了被法律咨询,从中亦可管中窥豹,观察浙江农村的法律实况。总的来说,法律还没有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农村还是一个人情社会,有纠纷就找政府,找关系,而不上法院。所谓法律,只是存在法律人口中,譬如公检法、律师等职业人员,其他人都不重视。官员还是权力优先,法律虚化。这样形成一个循环,农民不会使用法律武器,法律意识越来越差,官员不讲法律,权力越来越滥用。最后的结果是,没有人相信法律能解决问题。于是信访不断。信访其实就是踢皮球,从一个部门到另一个部门,疲于奔命,大多放弃,坚持的则成为《秋菊打官司》《我不是潘金莲》故事,解决问题的少,不了了之的多。农民虽有智能手机,但不善于取证,即使取证,也不会舆论呼吁,即使会舆论呼吁,也会被删帖。上访无门,删帖随时,又不会打官司,所以很多纠纷就被深埋,以牢骚方式宣泄。唯一的爆发就是村委会的选举,用选票决定村干部人选,此即农民现状。

 

在农村一个小小的熟人生活,政府的行政几乎不受任何制约。尤其近年来的社会管理改革,官员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人民的社会地位越来越低。如有农民起诉政府,则必被各种各样的报复,标签为非良民。而一旦官员出事,也会严厉追究,包括被刑讯逼供等。法律既保护不了人民,制约不了官员,亦是无法保护下台官员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法律只是一件法治外衣,里面是吏治。法律的本意是人人平等,遵纪守法。法律是最破人情、最破关系的,但实际上在熟人社会,法律破不了人情,亦是破不了关系,于是反弹,虚化弱化了法律。

 

农民来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最多的是拆迁问题:一是拆迁部门没有法律程序,强行拆迁,补偿不到位,甚至没有补偿。没有一纸文书的拆迁,比比皆是。二是选择性拆迁,同样的房子,有关系的不拆,没有关系的被拆,补偿也不一样,不公平。三是面对拆迁问题,不停上访,劳而无果,四处倾诉,亦是徒劳。律师也没法解决问题,聘请律师要一笔费用,行政官司也很难打,即使打赢了,也难执行。整个社会似乎还在李斯的“以吏为师”阶段,法律是写在纸面上而已。整个社会的运行,是以官员为中心的权力系统,以此分配社会资源。对于老百姓而言,生活要靠运气,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唯一的办法就是多赚钱,当金钱是保护自己的唯一力量时,各种赚钱手法就不择手段,唯钱论英雄,道德下滑,社会风气可想而知。要法治,要讲道理之路漫漫,靠普法根本不够,除非官员首先遵守法律。

 

2019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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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5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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