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闻一记者,去采访工厂事故,遭到粗暴对待。据他自述,在采访过程中,当地工作人员收缴了自己的手机,强行删除了他探访事发现场时拍摄的所有视频、图片素材。甚至细致地检查了他的微信、百度网盘,确认没有“残留”后才放其离开。还被提醒“你不要拍,前面拍的人都被抓了。”“这个事情对 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你拍它干什么?”
这个是典型的地方捂新闻,侵犯了记者的采访权,以及大众的知情权。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接下来的追责、赔偿、总结经验都很堪忧,可能被一条龙暗箱操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最可怜的是受害者。
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法律问题,即截住记者,搜查并删除手机内容行为的法律定性。主要涉及非法强制、非法搜查。非法强制,是指威胁、胁迫他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他人行使权利。简单说就是,非法强行要求别人作为或不作为,譬如强行要求别人拿出手机,或强行要求对方手机不得拍摄,妨害了他人自由。该行为在大陆法系是强制罪。我国虽然属于大陆法系,但没有该罪,使得非法强制经常出现,侵犯人身自由,却不能有效惩治。
非法搜查就是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随身携带之物或居所等。我国对搜查手机,尚无针对性的规定,但在法理上,手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手机里面有个人的信息、照片、视频、银行卡、文件等,相当于一个移动的家,因此应当参照为搜查居所。故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搜查手机就是非法搜查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搜查,也是民事上的侵犯隐私行为,至于删除手机中的视频照片,则是毁损他人物品,乃侵犯物权,应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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