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说,一个19岁女孩,为父亲的冷链生意做账,挪用了1700余万元,其中1100余万打赏给主播,另外600余万购买盲盒等。父亲拟带女儿去投案,以追赃的方式来追索上述款项。
要回款项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刑事上的追赃,第二种是民事上的起诉。不知道这个父亲是开公司的,还是个体工商户,两者是有区别的。
如果是开公司的,女儿作为会计,是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者职务侵占罪。能否追赃,要看对方取得该款项是否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一个要素是,收款人本身没有过错。显然,面对这么巨额的打赏,正常人都会起怀疑,应该接触或核实一下财产来源。其次,还要看收款人有没有诱使、欺诈打款等情。仔细调查,多多少少会有些问题,款项部分可以追回。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追赃难点。因为职务侵占或者挪用资金,都是侵犯单位财产,侵犯个人是不构成的。其涉嫌的是侵占行为,即把代管款挪为己有,需要提起刑事自诉,而不是向公安报案解决。
民事追索更困难。打赏金的法律性质,要看具体情况。一种是主播提供了情绪价值,观众好看好玩就打赏,这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完成以后,受赠人没有不法行为,赠与人是不得要求返回打赏金的。若赠与是受到蒙骗、欺诈或胁迫而打赏的,则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返还打赏金。而要取得这些证据相当困难,几乎不可能。
另外一种是类似门票一样收费的打赏,这种形成了观赏娱乐合同。一方提供娱乐,另一方支付对价。双方形成了对价关系,合同履行完毕以后,也不得反悔要求返还。
所以,父亲要把女儿送进去的方式来追回财产,是万不得已。千万打赏属于刑法上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果构成职务侵占罪是判刑10年以上,如果是挪用资金罪,也要判刑7年以上。考虑他们是父女关系,以及有自首行为,判刑不会太重,甚至可缓刑。因此就冒着这个风险来追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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