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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到,深圳律师邱旭瑜写的《深切悼念王荣利律师——律师不应该成为专业的牺牲品》,才知道王荣利律师因脑溢血于5月3日走了。邱文中提到“他研究的方向背离了律师职业的商业性,他研究企业家犯罪,没有企业和企业家愿意为他的研究埋单。因为这原本就是大学教授或研究机构干的事,不是职业律师该去做的事。”哀悼之余,我心戚戚焉。

以前在网上读过王律师的《企业家犯罪报告》,还是佩服的,以一己之力,作了一个深度课题,但也是疑惑的,这个专业报告给谁看呢,有市场吗?企业家恐怕是不会看的。就如律师举办企业家犯罪研究之类的课题,好像医生老是在身边提醒可能有这个病那个病。这种提醒固然是善意且有必要的,但就人性而言,一般不会去主动接受,而是有了病才会找医生、出了事才找律师。另外,这也是与大环境有关系的。企业的税费严苛沉重,如果百分之百守法(譬如所得税中的支出全部真实),则企业利润也几乎没有了(守法的前提,法律是善法。在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完全守法是不可能的)。现实中的企业家是做不到全部守法的,也是形势使然,总要打点擦边球,甚至有人铤而走险。有经验的法律顾问,对于企业家预防犯罪的提醒也只是点到为止(医生也无法预防人不生病的),也不会责怪企业家姗姗来迟,或者没有听取律师的言之不预。其实,王律师因出具报告赢得声誉,吸引客户,再从事其他法律服务以谋生,也是一条好路,但若专注于报告,则难以为业。

这个庚子年间,还看到一个二十五岁律师、一个四十岁的律师去世的消息,很为痛惜。惋惜之余,不少人说律师要注意身体健康,不可过劳,也不要太为案子(金钱)去奋斗。觉着这些也没有说到点子上。律师职业是二八开,大量的案子集中在少数律师手上,很多律师缺少案源而发愁,何以过劳呢?确切地说该是焦虑。律师没有案子,就没有经济来源,就不能养家糊口,不得不到处找案子。等到有了当事人的委托,有了案子,则又担心案子办不好,让委托人不满意。尤其近几年,律师社会地位在退步,案子的结果并不是全部根据法律来的,律师并不能如天气预报那样预测案子,所以很焦虑。焦虑之下,形成压力,心神俱瘁,影响健康。

至于律师的追求金钱,则是人性。扪心自问,几人不是奔着律师收入来的(当然,还有自由)?对金钱、对权力、对事业、对家庭的追求是人的本性,就如看到美女,能不动心。现实的社会,没有金钱,怎么买房子,怎么看病,怎么给小孩读书?亦是巨大的社会压力使然。所以,不要耻于追逐金钱权力(权力是为老百姓做善事的),而是要如管仲一样的,正当致富,富了还让别人尊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专业与服务让客户愿意掏钱。物有所值。对于律师而言,本质上是个社会活动家,交游多广,案源就有多广,没有交游,几乎没有案源,所以要多做公益,从事社会服务,被社会认可,从而开拓市场,等到机缘一到(自己当自己的贵人,广结善缘,必有眷顾),则收入自然也来了。律师的成功是不可能复制的,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唯有勤奋可以积累机会。目前社会的成功,大抵是贵人提携,而不是靠专业取胜。这样的成功本身也没有多大的意思,不如走自己的路,打出一片天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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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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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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