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上海一家餐厅排污管道突然爆裂,导致多名顾客衣物等受损,顾客要求赔偿。餐厅则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要责任人承担损失。目前排污管道爆裂的原因不明,或说是楼上餐厅所致,或说是物业保养不当,或是产品质量问题。
从合同法而言,餐厅应该赔偿。保障餐厅环境安全,是就餐合同的附随义务,如果餐厅环境不安全,顾客是不会来就餐的。安全发生了问题,即是违约。此违约是第三者造成的,餐厅日后可以向第三者追偿,但首先对顾客承担违约责任。
从侵权法而言,餐厅有保障餐厅中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义务,此义务包括硬件与软件两个方面,如今硬件出现问题,侵犯顾客人身与财产,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顾客主要受到两方面的伤害,一是随身携带物与衣物的受损,应该根据实际损失予以获赔。二是心理伤害,如此就餐非常恶心,回想起来相当不愉快,故应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因合同法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所以一般要求侵权损害赔偿。但特殊在于,场合责任不等于直接侵权责任,而是补充责任,是全部补充,还是部分补充,还要看具体情况,由法院酌定。
对餐厅而言,污水管爆裂,虽非自己所致,但毕竟导致己方顾客受损,所以还是首先要赔偿,赔偿之后,可向真正的侵权人索赔。固然,餐厅也是受害人,但顾客是更为无辜的受害人,且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所以不应、不必在赔偿上计较。顾客与餐厅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上法院。估计,案件的焦点在于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争议,这个也可以听听大众的意见,给个合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