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审判雷政富,今日审判赵红霞,有玄机焉。按照检察官的逻辑,赵红霞等以不雅照敲诈雷政富300万,雷政富自己不出钱,而向朋友索贿(或受贿)300万,交给敲诈方。因此,雷政富涉嫌受贿罪,赵红霞等涉嫌敲诈勒索罪。显然,这两个案件是有关联的,并且是互相印证坐实的。通常而言,这种案件,一般是一个先审,另一个延后或中止审理,以静观其变。如果先审的生效了,后审的也即以此为据判决。然而,本案没有分开先后,而是几乎齐头并进,大概是难以预判哪个案件更容易解决,故先开了庭再说,然后判个容易判的。雷政富案件中,雷否认受贿,其律师辩护,雷只是中介活动,300万是民事借款,而赵红霞案中,其律师是无罪辩护。看来两个案件,都是没有认罪的攻坚战,两个案件的被告人也是“囚徒困境”,互相观望,难以“合作”。从民意上来讲,老百姓重点在治理贪官,而同情赵红霞。不过,赵红霞团队策略似过于保护隐私了,一张赵的照片也没透露,很神秘,这样也会失去争取民意的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