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法学院的两个同学,一个作了死磕律师,赢得薄名,一个当了法官,英才勃发。同学会上,酒酣耳热后,有了这番掏心置腹的话:
法官:老弟,别死磕了,没意思。你一个律师,改变得了大局吗?你得罪了法官,天下法院是一家,你以后如何办案?如何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律师:我也不想死磕,但没办法,扫帚不到,灰尘不倒。法官违法,逼律师上梁山,如果再不死磕,扳回一点,岂不是骗当事人钱财了?
法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你收钱为当事人办事,我领工资对单位负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律师:你还别说,死磕还蛮有用的呢。事情一闹大,法院就会妥协,不闹,人家不理。
法官:哎,你以为是我们法官喜欢卡你律师啊。我们背后无数领导,要法官干这干那,而一旦闹大了,领导撤退,法官在背黑锅!舆论一起,影响乌纱帽,于是妥协,牺牲了法官。
律师:那法官可以坚持法律啊,既明哲保身,又对案子负责。
法官:你还真书生气。不听领导的法官,还有前途吗?何况,有的还作为立功的机会。不听话的法官也有的,老实人,当不了官的。哪个法官不想案子办好,忠于法律,当事人称赞,律师喊好呢,但做得到吗?熊掌鱼肉不可兼得也。
律师:要是我去当法官,会好点,因为深知民间疾苦,不会站着说话不腰疼。
法官:拉倒吧,我与你当年不是一样的志向嘛,但官场有官场的规矩,我看你那桀骜不驯的性格,领导早把你踢到档案室,坐冷宫去了。你我虽然不在同一系统,都还有良知,但社会的运行规律,无法改变,只能适应。
律师:是啊,关键是制度问题,如果司法独立,会好点。就以当前的体制,司法人员与律师,就如国企与民营,不是一路人,不可能尿到一壶去的,能够达成一些法律共识,已经是万幸,至于法律共同体是奢望,历史上哪个朝代的主要矛盾不是官民对立呢?!
法官:我们刚工作时,肖扬首席大法官,提出审判专业化,那个年代,是律师与法官最和谐的,在法院系统,审判能力强的,晋升领导的机会也多(我就是那个机会上去的),但后来进入维稳时代,法院开始讲政治了,于是不办案的跑关系的开始当领导了,我现在也比较孤单。
律师:呵呵,看不懂逻辑的三个至上,法院自我矮化,审判精英被冷落,小人得势。法院审判不行了,律师再行,又有什么用呢?同一条河,水涨船高,法官没威信了,律师的作用也降低了。
法官:你们律师队伍,也是林子大了,好鸟坏鸟都有。我看,死磕是少数派,是风险派,大多数是中庸派,围着公检法吃饭,屋檐下会不得不低头,还有一个红顶派,才是名利双收啊。
律师:彼此,彼此,每个行业中都有好人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