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南国早报》报道了两个北流市少年(一个14岁,一个16岁),在东莞打工未成回来路上,被陌生人敲断锁骨,尔后被强迫去碰瓷的经过。碰瓷团伙制造交通事故,以少年的伤情作为事故伤情,与人私了获财,多次得逞。后来,一个被碰瓷司机得知“亲戚”欲将受伤少年带回老家医治时,产生怀疑,选择报警而案发。另一个少年则偷偷告诉被碰瓷司机,其左肩上的伤不是车撞的,而是被这伙人打的,于是司机报警而得救。——所以说,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不能私了,这是对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事故发生后,不考虑伤情治疗,而急于要钱私了的,是碰瓷的典型表现,要高度警惕。
这个事件中,对可恶的碰瓷团伙,要数罪并罚,予以严惩。其一、敲碎少年锁骨,涉嫌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除了接受刑法制裁外,还要对少年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其二、以旧伤来冒充交通事故伤情的碰瓷,是以诈术取财,涉嫌诈骗罪。捏造事实后,如果又以威胁手段取财的,则涉嫌敲诈勒索罪。其三、如果碰瓷团伙还强迫两伤残少年乞讨,则又涉嫌强迫乞讨罪。
而两个未成年人,其实是被胁迫利用的犯罪工具,不予或免予处罚。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14岁少年是没有刑事责任的,16岁的少年虽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是胁从犯也免予处罚。另外,他们的家长作为监护人,监护不周,导致被监护人受苦,非止内疚,还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