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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这么一个案子,引起全国律师的关注。二十万律师,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城市乡村,无论大牌还是后生律师,齐刷刷把目光投向重庆李庄案。这是自“四人帮”辩护后,最受瞩目的一个案子,因为这个案件涉及神秘的政治,涉及程序公正,涉及证人出庭,涉及律师伪证罪,涉及到律师的执业,涉及到法治。

 

关注李庄案,就是关注程序正义,就是关注法治。任何一个人违法都必须得到追究,律师犯罪也一样。法律面前平等,没人有特权,但法律同样公道对待每一个人,以正当程序来追究一个人的责任。李庄案的普遍意义是,在程序上李庄必须得到公正的对待。如果没有程序公正,又何来实体公正?有了程序公正,才有可能实体正义。李庄是否有罪,由证据和法律定,但程序必须合法,如果程序不合法,那就意味着法律的虚无,意味着法律只是工具,法治荡然无存。

 

从秦始皇到大清,法律都是家法,是为皇帝以及皇亲国戚服务的,封建社会是大盗和乡愿的结合,厚厚的唐律疏议是压迫人民的工具。大清倒了,继之以民国,然而战乱不断,枪炮响起法律无声,一部六法全书,有名无实。新中国建立,刑诉法明确规定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并重,而保障人权首要是程序公正——李庄案就是一块试金石。

 

中国律师,一直在夹缝中生存。一方面依法治国,以法律来管理社会,需要律师的参与,另一方面官僚阶层,不愿意权力被法律制约,而弱化律师。谁要法治,是全国人民,谁反对法治,是官僚阶层。律师权是公民权的延伸,律师的发言是公民的心声,于是律师被权力所打击所嫉恨。中国律师没有地位,因为法律缺乏地位,但中国律师深植于公民社会,如旭日初升,如长江之源,不断发展壮大,他们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浩浩荡荡的法治潮流中,中国律师是中流砥柱,在书写着历史。

 

中国律师还是少年律师,恢复律师制度才三十多年。因为年轻,还幼稚,还不成熟,还不懂政治,还不懂国情。我们的国家是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律师是特色的法律工作者,律师要识大体顾大局,兼顾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我们律师必须面对这个现实,努力推行法治。百年前梁启超的疾呼犹在耳,国家受病,政府和人民各有罪焉。政府是人民组成的,什么样的人民有什么样的政府,反对来政府影响甚至主导着人民。如果人民都如律师一样思考行为,政府岂能胡作非为,如果政府率先遵纪守法,人民能不被身传言教?所以,面对社会种种痼疾,政府和人民都要检讨,而人民的素质始终是最根本的。素质是一步步提高的,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律师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就是通过办案,当法律之师,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哪怕法治困难,进一寸有一寸的喜欢。

 

李庄案件开庭审判在即,全国优秀的律师集中在重庆,希望这是一个法治之辩,希望检察官是一个法治之诉,希望法官是一个法治之判。共同的法律人,维护来之不易的法律。李庄案很小,只是一个普通律师的涉嫌犯罪,李庄案又很大,涉及到法律的尊严。世纪之辩,取舍在我们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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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8篇文章 3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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