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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日,看到微信公众号“景狗”上的一篇文章“追查300天,我终于抓住了制造“真人充气娃娃”恶魔的尾巴”。让人惊骇,文章曝光有一种密封的装活人的人体娃娃胶皮产品,可能成为虐待、性侵工具。
文章说:“有人将一群女性剃光头发,装进密不透风的黑色胶衣中,做成了真人版的人偶,以供他们发泄欲望,【被害人中有未成年少女】。最可怕的是,这些胶衣基本完全封闭,里面的女孩子们吃饭喝水需要靠鼻饲管直接连通食道喂养,排泄需要通过尿导管。除了口鼻处仅有的几个防止窒息的通气孔外,全身上下唯一的透风处就是下身的拉链,可以随时拉开成为这些作恶者的性奴。”。还说:“去年事发前涉事博主的微博定位就遍布乳山、重庆、威海、西安、南阳等多个地方(其中最常出现的地方在重庆大学城)”。
应该说,这篇文章,尚无实锤,即没有确实的证据逮到人体娃娃内装者活人,并发生违法犯罪事件,但表达一个深切的隐忧,即这种产品可能被利用于做坏事。在法律上,如果将女孩强制装入人体娃娃,是限制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罪。之后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则涉嫌强奸罪,以及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如果女孩是自愿进入人体娃娃,之后发生不正当关系,则也可能涉嫌卖淫的治安违法,组织者可能涉嫌引诱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等。当然,也还存在,这个人体娃娃是异装癖的游戏,属于道德问题,不涉及违法犯罪。
查了一下上述文章所提及的一个淘宝网店,确实有类似产品在出卖。这样的产品违法吗?违背善良风俗吗?查《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换言之,人体娃娃也要有相应的质量标准,保障安全,如果密封,则有安全之虞。故此事件应该引起市场管理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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