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网上不时有媒体在宣传立遗嘱的事,譬如一则新闻“18岁大一新生立遗嘱:银行卡里的钱留给朋友!网友吵翻了…”:12 月 19 日,刚满 18 周岁的大一新生小红(化名)来到上海中华遗嘱库第二登记中心,为自己订立遗嘱。小红希望把存在银行卡里的 2 万多元留给自己的一位朋友,她曾在小红最伤心难过时给予了支持和关爱。尽管并没有把这笔钱留给父母,但小红表示,以后挣的钱可能会往这张银行卡里放,如果资产增多可能会重新订立遗嘱,增加遗嘱继承人。小红说,立遗嘱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以后会更加认真地活着。
这样的新闻,是很让人怀疑的,似乎是遗嘱库的宣传之作。法律上,遗嘱的主要目的是对身后财产的处理,以定分止争,但一个18岁的大一新生有啥财产呢?即使有点财产,亦非工作所得,大抵是父母所给的,又何必去处分之呢?再说,如果对朋友好,现在直接给钱就是了,何必等到遥远的将来?现实中,这二万块钱可能马上就被支出了,又何必跑去遗嘱库忙一通。所以,这种有悖社会常识的新闻,经不起推敲,也在误导社会,让年轻人不必要地早立遗嘱。年轻人前程远大,还早呢,等努力工作,以后有了财产再说吧,不必花心思在遗嘱上。没有财产,立不立都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