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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很多文章说的是,当事人如何正确咨询律师,譬如要当事人要事先做好功课,叙述有逻辑,证据一次性提供,问题须突出。这样律师能迅速判断案情,并给出合适的法律建议。反之,如果当事人自己对事实不够清楚,所要解决的目标也含糊,则律师也难以精确回答。这样的咨询对双方都不利。另外,虽然现在咨询很多免费,但是收费咨询,律师的回答肯定更严谨,有责任感。

同样,律师如何回答当事人的咨询,也是艺术。其中涉及很多问题,譬如首先是气场问题,律师的气场大于当事人,当事人才信任,反之当事人会小看律师。其次,社会心理问题,就如看病,律师能打动当事人的在于对症下药,解决当事人脑中的疑惑。如果能做不到到这点,律师水平再高,当事人也听不进去。最后是态度问题,律师与客户的平等,无论双方名望如何,都是一个专业服务问题。有条理不亢不卑的回答最佳。

现在说一个问题,很多当事人来找律师,是因为碰到重大急事,尤其是刑事案件嫌犯、被告人,会直接问律师如何脱罪,是否要自首?律师该怎么回答,显然律师的业务不是毫无原则地为委托人开脱,包庇不法,但也不能因为客户来咨询而损害其利益。所以回答要高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有一点肯定,就是当事人要求律师教他如何进行犯罪或规避法律,律师必须很干脆地拒绝,这个不是律师的职责。 

下面这个案子,老律师回答不注意,结果自己被指控,教训深刻。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2021)吉0523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某公园管理处主任在没有招投标的情况下,与浙江两公司的代表谢某签订了价值18.5万元及24万元的生态厕所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谢某答应分两次支付赵某好处费6万元和4万元。主任为了躲避侦查,如何安全不留痕迹受贿10万元,用其本人手机及妻子手机给被告人赵某(律师)打电话详细询问方法。后按照赵的方法,主任将新购买的手机、手机卡及事先准备好的四盒人参交付亲戚,由亲戚前往机场与谢某见面并收取10万元好处费。赵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以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从上可知,当事人来咨询的并非正常的法律事务,而是对犯罪责任的规避,此时律师应该严加拒绝,而不是告知具体的不法手法。本案指控为传授犯罪方法罪,亦可商榷,因为教唆收受赃款行为难谓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方法一般是当事人没有犯意,而通过他人的传授去犯罪。本案中主任已经有犯意,只是向规避法律责任,此时律师的不当回答应该是一种教唆受贿行为。现在智能手机普及,咨询谈话一旦被录下,则是违法犯罪的铁证。本案的赵某失去原则的结果的结果是,不但害了当事人,自己也被连带承担刑事责任。咨询回答不可不慎。假如当时律师严肃告知主任,这是受贿行为,会受到严厉的法律追究,不可为,那么或许主任也不会犯案了,律师自己也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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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2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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