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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基本情况是:再婚家庭中,男方许某杀害女方来某,并分尸毁迹。再婚之前,男方有一儿子(30岁),女方有一女儿(大女儿30多岁)。再婚之后,双方生一个女儿(小女儿12岁)。本案5月14日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完毕,择日宣判。
 
【谅解书】男方杀妻分尸事实清楚,基本会被判死刑。虽然小女儿曾经写过一份谅解书,希望从轻判决,但是本案手段相当恶劣,且小女儿也尚未成年,故该谅解书一般保不住凶手脑袋。
 
【作案动机】动机还有存疑。被告人啰里啰嗦说了一大通琐事,譬如日常积怨、分房子不签字、小女孩的教育问题等。都是小事,似不足以产生残忍杀机。或许被告人的真实动机并未供出。以外界观感而言,是为了女方的财产。如果未案发,就可以继承女方的财产了。
 
【附带民事赔偿】大女儿、小女儿,分别对男方提请了民事诉讼,二人共计要求赔偿271万元。她们是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索赔,并参照民法正常的人身损害损害标准予以赔偿。小女儿的监护人已经另行指定,故可向被告的父亲索赔。
 
【遗产的继承】鉴于男方故意杀害女方,故男方丧失对女方的继承权。女方的遗产,由其大、小女儿继承。男方的遗产,首先拿来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损失(即赔偿给大、小女儿),若还有多余,则由其儿子以及小女子共同继承。
 
【继子女关系】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许国利的儿子提出继承被害人与嫌疑人的共同财产”,该说法不成立的。因被害女方与该儿子,没有血缘关系,也未没有形成继子女关系(继子女一般要多年共同生活后才形成,至少3-5年以上),所以男方儿子是无权继承女方的财产,只能继承男方的财产。
 
本案还是惊悚的,同床共枕的身边人,竟然因为琐事起杀机,之后还心理素质特强,应付各路人马的询问。提醒社会,虽然是夫妻,也要注意其动向,毕竟人是自私自利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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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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